是一部帶有明顯論戰性的法學著作,是通過對會審公堂歷史的描述和法理的論證來說明其存在、演變的必然性與合理性。正文共17章。 一章、二章介紹了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的由來與演進,偏重於對工部局行政權力來源、性質及特點的論證與分析。第三至第十七章為公共租界會審公堂的分論。其中的第三至第十章及第十七章系按時間順序縱向的分論,比較詳細地介紹了公共租界會審公堂的產生及在各個歷史階段的演變情況,偏重於對其演變原因的分析,對工部局、上海領事團在推進會審公堂演變中所作的努力,著墨尤多。第十一至第十六章為辛亥革命以來會審公堂管的橫向分論。分別論述了會審公堂與律師、中國政治、上海商界的關係,會審公堂對無領事代表或無治外法權外人的管轄問題,第十六章專門論述了會審公堂歸還中國的問題。這本譯著的出版有助於深入對會審公堂和租界制度的研究,有助於推進中國近代法制史的研究,可為中國近代政治史的研究,提供許多新的思考角度和資料。
郭泰納夫(A.M.Kotenev)俄國人。莫斯科大學法律專業畢業。1921年來到上海,在一家英文週刊工作,1922年進入公共租界工部局,任會審公堂巡捕,1929年任臨時法院俄語翻譯,1930年被調往工部局總辦處,配合費唐法官進行歷史研究工作。1931年工部局總辦處設立檔案室時,被調到檔案室主持工作,成為工部局總辦處個專職檔案管理員。
朱華,1954年出生,史學碩士,上海市委黨校教授(原副校長)。長期從事中國近代史和上海史的研究與教學。有一定的專業英語筆譯經驗。譯文《商民協會的解散與黨治的失敗》、《1928-1937年國民黨派系政治闡釋》曾分別發表於《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20輯、第24輯。
前言
第一章 工部局(1842—1898)
第二章 工部局(1898—1923)
第三章 理事衙門(1864—1869)
第四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869—1880)
第五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880—1897)
第六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898—1905)
第七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905—1910)
第八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905—1910)(續)
第九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911—1918)
第十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911—1917)(續)
第十一章 國際律師界(1867—1924)
第十二章 無領事代表外人(1917—1924)(會審公堂管轄的德國人、奧地利人、波蘭人、捷克斯洛伐克人和智利人)
第十三章 無領事代表外人(1917—1924)(續)(會審公堂管轄下的俄國人)
第十四章 會審公堂政治案件的引渡和大赦(1912—1924)
第十五章 會審公堂與上海總商會:仲裁和破產程式,理賬員和拍賣
第十六章 會審公堂歸還中國政府問題
第十七章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1918—1924)
附錄一 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刑事民事案件及被控、定罪人數統計表(1865—1924)
附錄二 第二部分(存目)
譯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