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剛需,用工合規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合規管理必不可少的內容。用工合規就是要正確行使用人單位權利,履行用人單位義務,防止用人單位因行使權利不規範或者是履行義務不規範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因此,用工合規應當分為三步:第一步,明確用工規範,釐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關係;第二步,評估法律責任,對比用人單位用工不規範的法律責任與合規成本,準確作出合規管理決策;第三步,用工合規管理,正確行使用人單位權利,履行用人單位義務。
楊京,昆明醫科大學法學副教授,國浩律師(昆明)事務所兼職律師。專業領域:民商法律事務、勞動爭議、勞動用工法律風險與合規管理、企業法律風險管控。
鄭建豐,廣東恆寶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仲裁員、企業合規師,中國法學會會員、深圳市律協企業合規專業委委員,寶安區律工委行業合規委副主任、民商事法律專業委副主任。專業領域: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企業經營合規與風險防控、重大民商事爭議。
卓家鵬,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部執行主任,北京盈科(全國)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委員會委員,風控貓勞動用工法律體檢平台特聘講師,風控獅勞動用工法律管控平台特聘顧問。專業領域:常年法律顧問、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管理、用工模式設計、保密方案設計、服務期方案設計、企業經濟性裁員、建立標準合同文本體系以及仲裁、訴訟案件代理。
游本春,碩士研究生導師,盈科全國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專業領域:勞動爭議、常年勞動用工法律顧問、勞動用工法律風險與合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