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有四大特點:(1)全面考察了古今中外的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歷史文化體系,不僅梳理和建構了自人類社會產生以降的刑法學術史及基本理論知識體系,而且系統研究了世界各國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歷史與現實立法例,不僅告知讀者刑法立法及法典打造的基本方法,而且告訴讀者如何梳理和研究刑法學及其理論的系統知識,不僅教會其如何“喝水”,而且提示其如何“取水”,從而為培養更多的刑法理論與實務人才奠定基礎。(2)根據我國刑法文化的研究基礎,包括馬克思主義刑法觀和犯罪觀、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刑法學的理論知識體系和我國傳統刑律文化的積淀,以及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學習和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刑法立法、司法及其學術理論的觀點和經驗,試圖打造適合我國國情的現代化的刑法學科體系及其基本原理。(3)試圖打造全新犯罪論體系的基本概念與範疇(如以罰為前提的罪的概念,刑法之內的重罪、輕罪和刑法之外的微罪範疇等),梳理和完善刑法學的學科主線,重新闡述和解釋“罪刑關係”的實質含義,提出“罪責關係”的刑法學科主線新思路,預估和研判未來廣義刑法學的“罪罰關係”範疇,系統闡述“罪”與“罰”的基本原理及其學科體系。(4)定位於刑法理論體系化與法典編纂制定相結合的實用研究思路,大膽提出建立“大刑法學”或“廣義刑法學”的理論主張,不僅試圖更新傳統的註釋刑法知識體系,而且指出純理論刑法學可能存在的問題,使刑法學的研究內容介於理論與實務之間,試圖總結一套理論刑法與註釋刑法並重的現代化的刑法學理論知識體系。
李曉明,蘇州大學國家監察研究院院長、刑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王健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刑法博士點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兼職教授。兼任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預防犯罪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檢察學研究會金融檢察專業委員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廉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刑法研究會、檢察學研究會、廉政法制研究會、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等學術職務。曾擔任蘇州市政協委員及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大成總部高級顧問,大成(蘇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刑事合規與監督評估研究中心主任等社會職務。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100余篇,出版《中國刑法基本原理》《行政刑法學導論》《行政刑法新論》《控制腐敗法律機制研究》《國家監察學原理》等著作5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