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概念-價值、方法和制度模式三方面詳盡論述了“基本權利與公共利益的平衡”這一命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當我們主張基本權利和公共利益的平衡的時候,其中的“基本權利”和“公共利益”是何種意義上的,以及為什麼應該在這種意義上來理解“基本權利”和“公共利益”。
其次,如何平衡基本權利與公共利益?最後,為了把握平衡從理念到制度的轉變機理,需要考察“平衡”在真實世界的法律實踐中是如何展現的,總結提煉代表性的“平衡模式”,分析它們的制度文化成因,並以此為參照來探討我國相關制度的構建方向。
于柏華,法學博士,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師,從事權利理論、法哲學研究;王蕾,法學博士,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師,從事基本權利理論、憲法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