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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小時定律,對於音樂欣賞、音樂學習、音樂表演來說,分別意味著什麼?它是否存在?練習-一是不是再普通不過的日常實踐,還是包涵了所有可能性的精益求精?我們能從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不同實踐者那裡,得到什麼樣的啟示?四大板塊:從學習孤獨地“聆聽”,到家庭環境中的音樂塑造,轉向音樂學習中方方面面的自我剖析,最後進到音樂的腹地-一表演藝術,與當今最負盛名的表演藝術家進行對話,尋找他們眼中的音樂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