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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制度·社會:中國古代史地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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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制度·社會:中國古代史地新探

作者: 魯西奇
出版社: 崇文書局
ISBN: 9787540368234
出版日期: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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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封”“疆”“界”的含義為何?
古人對先秦越國的認識來自何處?
秦朝縣廷如何運作,其統治下的人民有何種身份?
古代早期的庶民怎樣普遍獲得姓氏?

“中國歷史的南方脈絡”再思考之作。在偏離南方的整體考察中,發現南方。

我反思“南方脈絡”的提法及相關研究理路,逐步明晰了“追尋南方脈絡”的意義及其潛在的“危險”——對於“以北方中原歷史為主線索的中國古代史敘述”而言,它顯然是一種強有力的批判工具,提供了中國歷史敘述與研究的多元視角,從而豐富了對中國歷史的全面認識;但它也可能只是一種“被找出”或“被發現”的歷史脈絡,而非“實然”的歷史道路。

——魯西奇

本書收錄作者近年來的代表性論文,分為“空間”“制度”“社會”三部分,著意於從整體上考察中國古代的空間、人群、制度與社會等問題。在“空間”部分,作者考察“封”“疆”“界”的含義,並分析“越”的歷史空間內涵。在“制度”部分,作者描繪秦代縣級行政機構的總體圖景及其運行機制,考察唐宋時期廂、鄉里制度及新縣的置立,關注王朝國家自上而下的制度,也在意民間社會自生、內在的制度,諸如中國農田水利規章中體現的民約。在“社會”部分,作者關注被歸屬於某一階層的人的生計與身份,探討中國古代早期庶人的“名”與“姓名”,以及秦統治下人民的身份與社會結構。
 


作者介紹

魯西奇

1965年生,江蘇東海人。武漢大學歷史學博士,武漢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歷史地理與中國古代史研究,著有《區域歷史地理:物件與方法——漢水流域的個案考察》《人群•聚落•地域社會:中古南方史地初探》《中國古代買地券研究》《中國歷史的空間結構》《中國古代鄉里制度研究》《喜:一個秦吏和他的世界》等,發表論文百餘篇。


目錄

“中國歷史的南方脈絡”再思考(代序)

卷一 空 間
封、疆、界:中國古代早期對於域界的表示 003
一、“封”
二、“疆”
三、“界”
四、從“封”、“疆”到“界”
“層累、彙聚地造成的”地域古史系統——以先秦越國歷史的敘述為中心 033
一、引言
二、先秦文獻中越國史事記載的來源及其價值
三、《史記》關於先秦越國歷史記載的史源學分析
四、《越絕書》《吳越春秋》關於越國歷史敘述的虛與實
五、結語:“層累、彙聚地造成的”先秦越國歷史

卷二 制 度
秦代的縣廷 119
一、縣廷長吏:縣嗇夫,令、丞,守及守丞
二、縣廷政務機構:列曹
三、“受雙重領導”的軍事與司法機構:尉官與獄官
四、縣屬管理與經營機構:諸官
五、餘論:秦漢間縣廷體制的沿革
王朝國家的社會控制及其地域差異——以唐代鄉里制度的實行為中心 164
一、問題之提出
二、“有版”羈縻州的戶數、賦役與鄉里
三、正州縣中蕃胡夷蠻戶的鄉里編排
四、“開山洞”所置新縣的鄉里
五、唐代鄉里控制方式的區域差異
唐宋城市的“廂” 210
一、問題之提出
二、晚唐五代洛陽、開封城的左右街使、左右軍巡使與諸廂
三、晚唐五代節鎮治所城市的廂
四、宋代都城(北宋開封府城、河南府城、大名府城與南宋臨安府城)的廂
五、宋代地方城市的廂
六、餘論:唐宋時期城市控制的實質
新縣的置立及其意義——以唐五代至宋初新置的縣為中心 310
一、問題之提出
二、唐前期置立的縣及其區欄位型別
三、唐中期置立的新縣及其置立原因
四、唐後期析置新縣的新動向
五、五代十國至宋初在軍鎮場院基礎上置立的新縣
六、“向外擴大”與“向內充實”:置立新縣的意義
宋代農田水利規章的結構及其成立——以《通濟堰規》為中心 428
一、問題之提出
二、《通濟堰規》的內容與結構
三、水利規章形成過程中的“官”與“民”

卷三 社 會
中國古代早期庶人的“名”與“姓名” 459
一、庶人的稱名方式及其變化
二、庶人名的書寫
三、庶人稱氏及庶人“姓名”之成立
四、庶人“名”與“姓名”的文字化及其意義
秦統治下人民的身份與社會結構 515
一、吏卒
二、黔首
三、徒隸
四、秦時人民的身份與社會結構
中古早期中國南方地區普通僧人的生計 558
一、䢼亭湖廟的財物
二、漁人與山民
三、廣州客、會稽市與建康的“南海商人”
四、乞索以自營
五、中古早期普通僧人生活的南北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