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編為彭誠信,現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民商法學科帶頭人。吉林大學法學博士。本書是“數字法治”叢書第2卷,共11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全書的導讀。全書大約20萬字,精選了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案例與事例:包括個人信息處理知情-同意規則邏輯及法律適用、人臉識別中同意規則的情境適用、個人信息處理中告知義務的規範結構、自行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的修正與限制、新浪微博訴脈脈案評析——企業獲取個人信息“三重授權原則”之否定、微信讀書案”評析——論個人信息處理中“同意”的弱化等。
本書從專業的角度解讀個人信息利用與保護中的普遍問題,具有較大的學術價值及社會價值。“同意”規則被譽為《個人信息保護法》核心規則。本書以“同意”規則的比較法梳理為切入點,在呈現制度概貌及脈絡的基礎上剖析規則適用,從規則性質、特殊場景適用、規範要求、濫用風險防範、適用效果等幾方面展開多維探討,以期明理導行,為“同意”規則的落地實施提供可供參考的淺顯之見。
彭誠信,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上海高校特聘教授;凱原法學院博士生導師,民商法學科學術帶頭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數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人工智能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在牛津大學法律系、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律系、哈佛大學法學院做研究學者,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任教。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大數據時代個人數據保護與數據權利體系研究”首席專家;《現代權利理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民法典與日常生活》入選2020年度“中國好書”,主編“人工智能”法學譯叢四輯(共12冊)。論著曾獲“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論文成果獎”“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含一等獎)等獎項。研究興趣在民法原理、物權法、數據與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
王琳琳,法學博士,吉林警察學院副教授,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A類學科首席負責人,公安部公安發展戰略研究所城市警務研究中心研究員,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
鄔楊,法學博士,互聯網法治研究院研究人員。現擔任某大型互聯網平台企業數據合規專家。
王黎黎,法學博士,大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人文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兼職律師,主要從事民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