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習見的法制史研究方法之外,嘗試以文化解釋的方法講述中國古代法律傳統。作者認為,法律的理念與實踐都是秉有意義的文化符號。法律所揭示的,不僅是特定時空中的生活樣態,也是特定人群的心靈世界。而且,正像文化具有不同類型一樣,作為特定社會與文化一部分的法律,也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精神。作者開篇即討論中國古代形成的特殊路徑,由中國人的早期經驗入手,解釋中國古古代法上若干重要觀念的由來。
以下各章分別討論古代法律傳統或隱或顯的不同方面,分析其所由來,探究制度後面的文化依據和行動的意義。作者相信,人類經驗總是濃縮於概念、範疇和分類之中,因此其討論常常由相關語詞的辨析開始,進而通過對語詞、觀念、實踐之間循環往復的解釋求取對歷史的瞭解。基於同樣的認識,作者以反思和批判的態度運用現代概念,有意識利用古今中西概念之間的種種差異,在避免歷史研究中常見的種族中心主義和現代中心主義的同時,達致對歷史切近真實的理解。
梁治平
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與社會。代表著作包括《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釋》《清代習慣法:社會與 》《在邊緣處思考》《禮教與法律:法律移植時代的文化衝突》等,譯著有《法律與宗教》,並有編著數種。
再版前言
題記
導言
第一章 家與國
第二章 刑法律
第三章 治亂之道
第四章 《法經》與《十二表法》
第五章 個人
第六章 階級
第七章 義利之辨
第八章 無訟
第九章 禮法文化
第十章 禮與法:道德的法律化
第十一章 禮與法:法律的道德化
第十二章 自然法
第十三章 轉捩點:過去與未來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