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常常發現自己會不自覺地抖腿、下意識地啃咬手指,這究竟是人的本能還是思考後的決定?為什麼我們明知道熬夜傷身體,卻還不受控制地通宵刷手機?我們的行為和動物本能有什麼區別?人真的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嗎?古希臘時期,關於這個問題還沒有過多的討論,但亞里斯多德已經提出:人的行為由自己決定,同時人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同於前者,霍布斯的觀點顛覆了以往人類行為的理論,在他看來,人實際上並沒有決定自己行為甚至是思考的自由。他的觀點雖然悲觀,但卻深刻影響了後來的哲學家。康得在繼承霍布斯觀點的基礎上提出了更樂觀的觀點:人面對外力並不是無能為力的,如果人足夠自律,就可以擺脫本能的影響,真正做到掌控自己的人生。
湯瑪斯·平克(Thomas Pink)
劍橋大學歷史和哲學博士。在銀行業工作四年後,他重回學術界進行哲學研究,現為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哲學教授。他的研究領域涵蓋倫理學、行為哲學、法哲學以及中世紀和早期現代哲學。
第一章 自由意志問題 001
第二章 作為自由意志的自由 035
第三章 理 性 067
第四章 自 然 087
第五章 道德意味著失去自由嗎? 113
第六章 對自由意志論自由的懷疑 125
第七章 自決和意志 145
第八章 自由及其在自然界中的地位 167
參考文獻 201
延伸閱讀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