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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統一商法典(中英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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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統一商法典(中英雙語)

作者: 潘琪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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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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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NT2928.00
市场价格: RM5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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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作者介紹

潘琪,1957年出生,北京市人。1982年春畢業於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獲法學學士學位。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師從沈達明、馮大同教授。後赴美國學習法律,獲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學位(LL.M)及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律博士學位(JD)。1988年取得中國律師資格,1994年取得美國律師資格(賓夕法尼亞州)。曾任教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律系,後長期在國際律師事務所(O'Melveny & Myers;White & Case)及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的法律部從事律師工作。1990年出版《美國統一商法典》中譯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著有《美國破產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目錄

第1篇總則/1
第1章總則/1
第1.101條簡稱/1
第1.102條本篇適用範圍/1
第1.103條本法的解釋應促進本法之基本宗旨的實現;補充性法律原則的適用/1
第1.104條不作默示廢除解釋/2
第1.105條可分割性/2
第1.106條單數和複數的使用;詞性/2
第1.107條各條的標題/3
第1.108條與《國際及國內商業電子簽名法》的關係/3
第2章通用定義和解釋原則/3
第1.201條通用定義/3
第1.202條通知;知道/12
第1.203條租賃與擔保權益的區別/13
第1.204條價值/16
第1.205條合理時間;及時/16
第1.206條假定/17
第3章地域效力和一般原則/17
第1.301條本法的地域效力;當事方選擇適用法的權力/17
第1.302條通過協議加以改變/18
第1.303條履約過程、交易過程和行業慣例/19
第1.304條善意的義務/21
第1.305條靈活提供救濟/21
第1.306條違約發生後放棄索賠或權利/21
第1.307條協力廠商檔構成表面證據/21
第1.308條保留權利的履約或接受履約/22
第1.309條任意提前的選擇權/22
第1.310條債務的降位/22
詞彙索引/24
第2篇買賣/26
第1章簡稱、通用釋義和適用範圍/26
第2.101條簡稱/26
第2.102條適用範圍;排除在本篇之外的某些擔保交易和其他交易/26
第2.103條定義和定義索引/26
第2.104條定義:“商人”;“商人之間”;“融資機構”/28
第2.105條定義:可轉讓性;“貨物”;“待定”貨物;“一批”;“商業單位”/29
第2.106條定義:“合同”;“協議”;“買賣合同”;“買賣”;“即時出售”;“符合”合同;“終止”;“解除”/31
第2.107條尚待與不動產分離的貨物:登記/32
第2章合同的形式、訂立和變更/33
第2.201條形式要求;反欺詐法/33
第2.202條終書面表示:口頭證據或外部證據/34
第2.203條蠟印無效/35
第2.204條合同訂立的一般規定/35
第2.205條不可撤銷的要約/35
第2.206條訂立合同的要約與承諾/36
第2.207條承諾或確認中的補充條款/37
第2.208條[保留]/38
第2.209條修改、取消和棄權/38
第2.210條委託履約;轉讓權利/38
第3章一般義務與合同的解釋/41
第2.301條當事方的一般義務/41
第2.302條顯失公平的合同或條款/41
第2.303條風險的承擔或分擔/41
第2.304條價款以金錢、貨物、不動產或其他形式支付/42
第2.305條價格條款存在空缺/42
第2.306條產出、需求和獨營/43
第2.307條整批交付或分批交付/44
第2.308條未規定交貨地點/44
第2.309條未規定具體時間;終止通知/44
第2.310條未規定付款時間或信用開始時間;有權作出保留權利的發運/45
第2.311條履約中的選擇權與合作/46
第2.312條擔保所有權;擔保不存在侵權;買方不得侵權的義務/47
第2.313條通過確認、許諾、描述或樣品作出的明示擔保/48
第2.314條默示擔保:商銷性;行業慣例/48
第2.315條默示擔保:適用於特定用途/49
第2.316條排除或修改擔保/50
第2.317條明示擔保或默示擔保的疊加和衝突/52
第2.318條本篇對品質擔保之協力廠商受益人問題及合同關係之必要性問題不作規定/52
第2.319條“運輸工具上交貨”條款;“船邊交貨”條款/52
第2.320條“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條款;“成本加運費”條款/54
第2.321條“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條款或“成本加運費”條款:“到貨淨重”;“貨到付款”;擔保到貨品質/56
第2.322條“目的港船上交貨”條款/57
第2.323條海外運輸所需的提單格式;“海外”/58
第2.324條“貨到成交”條款/59
第2.325條“信用證”條款;“保兌信用證”/59
第2.326條試用和試銷;債權人的權利/60
第2.327條試用和試銷的特殊規定/60
第2.328條拍賣/61
第4章所有權、債權人和善意購買人/62
第2.401條所有權的轉移;保留權利作為擔保;本條的有限適用/62
第2.402條賣方債權人對已售貨物的權利/64
第2.403條轉讓的權力;善意購買貨物;“委託”/65
第5章履約/67
第2.501條對貨物的保險利益;貨物特定化的方式/67
第2.502條賣方毀約、未能交付或破產時買方對貨物的權利/68
第2.503條賣方提示交付的方式/69
第2.504條賣方發運貨物/70
第2.505條賣方保留權利的發運/71
第2.506條融資機構的權利/72
第2.507條賣方提示交付的效力;附條件交付/73
第2.508條賣方對不適當提示交付或交付的補救;替換貨物/73
第2.509條不存在違約時損失風險的承擔/74
第2.510條存在違約時損失風險的承擔/75
第2.511條買方提示付款;以支票付款/76
第2.512條買方在檢驗貨物前付款/76
第2.513條買方檢驗貨物的權利/77
第2.514條承兌交單;付款交單/78
第2.515條貨物存在爭議時保存證據/78
第6章違約、毀約和免責/79
第2.601條交付不當時買方的權利/79
第2.602條正當拒收的方式和效力/79
第2.603條商人買方對被正當拒收之貨物的義務/80
第2.604條買方處置被正當拒收之貨物的選擇權/81
第2.605條未作出具體說明構成買方放棄異議/81
第2.606條接受貨物的方式/82
第2.607條接受的效力;違約通知;作出接受後的違約舉證責任;向責任人通知索賠或訴訟/82
第2.608條全部或部分撤銷接受/84
第2.609條就履約獲得充分保證的權利/85
第2.610條預前毀約/86
第2.611條撤回預前毀約/86
第2.612條“分期交貨合同”;違約/87
第2.613條特定化的貨物遭受損失/88
第2.614條替代履約/88
第2.615條失去預想條件時的免責/89
第2.616條免責通知後的程式/90
第7章救濟/91
第2.701條違反從屬合同的救濟不受削弱/91
第2.702條賣方發現買方破產時的救濟/91
第2.703條賣方救濟的一般規定/92
第2.704條違約後賣方將貨物特定于合同項下的權利;賣方挽救半成品貨物的權利/93
第2.705條賣方就運輸中或其他情況下的貨物阻止交付/93
第2.706條賣方轉售或訂立轉售合同/95
第2.707條“處於賣方地位的人”/97
第2.708條買方不接受交付或毀約時賣方損失的計算/97
第2.709條價款訴訟/98
第2.710條賣方的附帶損失/99
第2.711條買方救濟的一般規定;買方對被拒收之貨物的擔保權益/99
第2.712條“補進”;買方獲取替代貨物/100
第2.713條賣方未能交付或作出毀約時買方損失的計算/101
第2.714條已被接受的貨物存在違約時買方損失的計算/101
第2.715條買方的附帶損失和間接損失/102
第2.716條買方獲得實際履行或取回貨物的權利/102
第2.717條從價款中扣除損害賠償/103
第2.718條約定或限制損害賠償;預付款/103
第2.719條通過合同修改或限制救濟/104
第2.720條“解除”或“撤銷”合同對前存違約之索賠的影響/105
第2.721條針對欺詐的救濟/106
第2.722條協力廠商對貨物造成損害時有權提起訴訟的人/106
第2.723條市場價格的確定:時間和地點/107
第2.724條可接受的市場牌價/107
第2.725條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108
詞彙索引/110
第2A篇租賃/112
第1章總則/112
第2A.101條簡稱/112
第2A.102條適用範圍/112
第2A.103條定義和定義索引/112
第2A.104條受其他法律約束的租賃/120
第2A.105條涉及產權證書覆蓋的貨物時本篇的地域效力/121
第2A.106條消費者租賃之當事方選擇適用法和司法機構的權力受到限制/121
第2A.107條違約發生後放棄索賠或權利/122
第2A.108條顯失公平/122
第2A.109條任意提前的選擇權/123
第2章租賃合同的訂立和解釋/124
第2A.201條反欺詐法/124
第2A.202條終書面表示:口頭證據或外部證據/126
第2A.203條蠟印無效/127
第2A.204條合同訂立的一般規定/127
第2A.205條不可撤銷的要約/127
第2A.206條訂立租賃合同的要約與承諾/128
第2A.207條[保留]/128
第2A.208條修改、取消和棄權/128
第2A.209條融資租賃中承租方作為供應合同的受益人/129
第2A.210條明示擔保/130
第2A.211條擔保不造成干擾和不存在侵權;承租方不得侵權的義務/131
第2A.212條商銷性的默示擔保/132
第2A.213條適用於特定用途的默示擔保/133
第2A.214條排除或修改擔保/133
第2A.215條明示擔保或默示擔保的疊加和衝突/134
第2A.216條明示擔保和默示擔保的協力廠商受益人/135
第2A.217條特定化/135
第2A.218條保險和理賠款/136
第2A.219條損失風險/137
第2A.220條違約對損失風險的影響/138
第2A.221條特定化的貨物遭受損失/139
第3章租賃合同的效力/139
第2A.301條租賃合同的強制履行力/139
第2A.302條貨物的所有權和佔有/140
第2A.303條租賃合同項下當事方權益的可轉讓性;貨物中出租方殘餘權益的可轉讓性;委託履約;權利轉讓/140
第2A.304條出租方隨後另行出租貨物/143
第2A.305條承租方出售或分租貨物/144
第2A.306條某些依法自動產生之留置權的優先權/145
第2A.307條某些權益的優先權:查封或扣押貨物產生的留置權;貨物中的擔保權益;對貨物的其他主張權/146
第2A.308條債權人的特別權利/146
第2A.309條貨物成為不動產附著物後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147
第2A.310條貨物成為添附物後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152
第4章租賃合同的履行:毀約、替代和免責/154
第2A.401條不安全:履約的充分保證/154
第2A.402條預前毀約/155
第2A.403條撤回預前毀約/155
第2A.404條替代履約/156
第2A.405條免除履約/157
第2A.406條免除履約後的程式/158
第2A.407條不可撤銷的承諾:融資租賃/159
第5章違約/159
第2A.501條違約:程式/159
第2A.502條違約後的通知/160
第2A.503條權利和救濟的修改或削弱/160
第2A.504條約定損害賠償/161
第2A.505條解除和終止;解除、終止、取消或欺詐對權利和救濟的影響/163
第2A.506條訴訟時效/164
第2A.507條證明市場租金/165
第2A.508條承租方的救濟/166
第2A.509條不當交付時承租方的權利;正當拒收/168
第2A.510條分期租賃合同:拒收和違約/168
第2A.511條商人承租方對被正當拒收之貨物的義務/169
第2A.512條承租方對被正當拒收之貨物的義務/170
第2A.513條出租方對不當提示交付或交付的補救;替換貨物/171
第2A.514條承租方放棄異議/172
第2A.515條接受貨物/172
第2A.516條接受貨物的效力;違約通知;作出接受後的違約舉證責任;向責任人通知索賠或訴訟/173
第2A.517條撤銷對貨物的接受/175
第2A.518條補進;替代貨物/176
第2A.519條未能交付、毀約、違約以及被接受之貨物違反擔保時承租方損失的計算/177
第2A.520條承租方的附帶損失和間接損失/179
第2A.521條承租方獲得實際履行、取回貨物及其他救濟的權利/180
第2A.522條出租方破產時承租方對貨物的權利/180
第2A.523條出租方的救濟/181
第2A.524條出租方將貨物特定于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182
第2A.525條出租方佔有貨物的權利/183
第2A.526條出租方就運輸中或其他情況下的貨物阻止交付/184
第2A.527條出租方處置貨物的權利/185
第2A.528條不接受交付、不付款、毀約或出現其他違約時出租方損失的計算/186
第2A.529條出租方的租金訴訟/188
第2A.530條出租方的附帶損失/190
第2A.531條協力廠商對貨物造成損害時的起訴權/190
第2A.532條出租方對殘餘權益的權利/191
詞彙索引/192
第3篇流通票據/194
第1章總則和定義/194
第3.101條簡稱/194
第3.102條適用範圍/194
第3.103條定義/194
第3.104條流通票據/198
第3.105條票據的出立/201
第3.106條無條件承諾或命令/202
第3.107條以外國貨幣支付的票據/203
第3.108條即時付款;定時付款/204
第3.109條憑票付款;憑令付款/205
第3.110條確定票據向誰付款/206
第3.111條付款地點/208
第3.112條利息/208
第3.113條票據日期/209
第3.114條票據的衝突條款/209
第3.115條不完整票據/210
第3.116條連帶責任;份額/210
第3.117條影響票據的其他協定/211
第3.118條訴訟時效/211
第3.119條通知協力廠商有權應訴/213
第2章流通、轉讓和背書/214
第3.201條流通/214
第3.202條可撤銷的流通/214
第3.203條票據轉讓;轉讓後取得的權利/215
第3.204條背書/216
第3.205條記名背書;空白背書;異常背書/217
第3.206條限制性背書/218
第3.207條再取得/220
第3章票據的強制履行/221
第3.301條有權強制履行票據的人/221
第3.302條正當執票人/221
第3.303條價值和對價/224
第3.304條過期票據/224
第3.305條抗辯和扣減權/226
第3.306條票據索賠/229
第3.307條違反信託義務的通知/229
第3.308條簽名及正當執票人地位的證明/231
第3.309條遺失、損毀或被盜票據的強制履行/232
第3.310條票據對基礎義務的影響/233
第3.311條使用票據作出和解/235
第3.312條遺失、損毀或被盜的銀行本票、銀行支票或保兌支票/237
第4章當事方的責任/240
第3.401條簽名/240
第3.402條代表人的簽名/240
第3.403條無授權簽名/242
第3.404條冒名人;虛構受款人/242
第3.405條雇員作出欺詐背書時雇主的責任/244
第3.406條對票據之偽造簽名或塗改起助推作用的疏忽/246
第3.407條塗改/246
第3.408條受票人不對未承兌的匯票承擔責任/247
第3.409條匯票的承兌;保兌支票/248
第3.410條改變匯票的承兌/248
第3.411條拒絕支付銀行本票、銀行支票和保兌支票/249
第3.412條本票或銀行本票立票人的義務/250
第3.413條承兌人的義務/250
第3.414條出票人的義務/251
第3.415條背書人的義務/253
第3.416條轉讓時的擔保/254
第3.417條提示時的擔保/255
第3.418條基於誤解的付款或承兌/258
第3.419條用於融通而簽署的票據/259
第3.420條侵佔票據/262
第5章拒付/263
第3.501條提示/263
第3.502條拒付/264
第3.503條拒付通知/267
第3.504條提示和拒付通知的免除/268
第3.505條拒付的證明/269
第3.506條支付工具之執票人的手續費/270
第6章解除義務和付款/271
第3.601條解除義務;解除義務的效力/271
第3.602條付款/271
第3.603條付款表示/273
第3.604條註銷或棄權引起的義務解除/274
第3.605條次義務人的義務解除/275
詞彙索引/281
第4篇銀行存款和收款/283
第1章總則和定義/283
第4.101條簡稱/283
第4.102條適用範圍/283
第4.103條通過協議加以改變;損失的計算;構成正常謹慎的行為/284
第4.104條定義和定義索引/285
第4.105條“銀行”;“存款銀行”;“中間銀行”;“收款銀行”;“付款銀行”;“提示銀行”/288
第4.106條通過銀行支付或在銀行支付;收款銀行/289
第4.107條銀行的獨立營業廳/289
第4.108條收到票證的時間/290
第4.109條延遲/290
第4.110條電子提示/291
第4.111條訴訟時效/291
第4.112條按票面金額支付支票/292
第2章票證收款:存款銀行和收款銀行/292
第4.201條收款銀行的代理身份及信貸的臨時性;本篇的適用範圍;載有“向任何銀行付款”背書的票證/292
第4.202條收款或退回時的責任;作為的及時性/293
第4.203條指示的效力/294
第4.204條發送和提示的方式;直接發送至付款銀行/295
第4.205條存款銀行作為無背書票證的執票人/295
第4.206條銀行間的轉讓/296
第4.207條轉讓時的擔保/296
第4.208條提示時的擔保/298
第4.209條錄入和保存時的擔保/300
第4.210條收款銀行對票證、附屬單據和收益的擔保權益/301
第4.211條銀行何時通過支付價值成為正當執票人/302
第4.212條以通知方式提示非由或非在或非通過銀行付款的票證;出票人或背書人的責任/303
第4.213條銀行作出結算的方法和時間/304
第4.214條倒賬權或退款權;收款銀行的責任;票證的退回/305
第4.215條付款銀行對票證的終付款;臨時借記和貸記成為終的
時間;某些信貸可供提取的時間/307
第4.216條破產和優先權/309
第3章票證收款:付款銀行/310
第4.301條延遲入帳;通過退回票證收回付款;拒付的時間;付款銀行退回票證/310
第4.302條付款銀行延遲退回票證的責任/311
第4.303條通知、停付命令、訴訟傳票或帳目抵銷對票證產生影響的時間;票證支取或保兌的順序/312
第4章付款銀行和客戶的關係/314
第4.401條銀行支取客戶帳戶的條件/314
第4.402條銀行錯誤拒付時對客戶的責任/315
第4.403條客戶停止付款的權利;損失的舉證責任/316
第4.404條銀行無義務支付超過六個月的支票/317
第4.405條客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317
第4.406條客戶有義務發現並報告無授權簽名或塗改/318
第4.407條付款銀行不當付款後取得代位權/321
第5章跟單匯票的收款/321
第4.501條跟單匯票的處理;就提示作出發送的義務;向客戶通知拒付的義務/321
第4.502條“到貨”匯票的提示/322
第4.503條提示銀行對單據和貨物的責任;報告拒付原因;臨時協調人/322
第4.504條提示銀行處置貨物的選擇權;就費用取得擔保權益/323
詞彙索引/324
第4A篇資金轉帳/325
第1章適用範圍和定義/325
第4A.101條簡稱/325
第4A.102條適用範圍/325
第4A.103條支付命令:定義/325
第4A.104條資金轉帳:定義/326
第4A.105條其他定義/327
第4A.106條收到支付命令的時間/329
第4A.107條聯邦儲備條例和實施細則/330
第4A.108條排除由聯邦法管轄的消費者交易/331
第2章支付命令的出具和接受/331
第4A.201條安全程式/331
第4A.202條已授權和已核實的支付命令/331
第4A.203條某些已核實的支付命令不可強制履行/333
第4A.204條付款的退還;客戶報告無授權支付命令的義務/334
第4A.205條錯誤的支付命令/335
第4A.206條通過資金轉帳系統或其他通信系統發送支付命令/337
第4A.207條錯誤描述受益人/338
第4A.208條錯誤描述中間銀行或受益人銀行/340
第4A.209條接受支付命令/342
第4A.210條拒絕支付命令/344
第4A.211條取消和修改支付命令/346
第4A.212條接收銀行對未被接受之支付命令的責任和義務/349
第3章接收銀行執行發送人的支付命令/350
第4A.301條執行與執行日/350
第4A.302條接收銀行執行支付命令時的義務/350
第4A.303條錯誤執行支付命令/353
第4A.304條發送人報告錯誤執行之支付命令的義務/354
第4A.305條延遲執行、不當執行或未能執行支付命令的責任/355
第4章付款/357
第4A.401條付款日/357
第4A.402條發送人向接收銀行付款的義務/357
第4A.403條發送人向接收銀行的付款/359
第4A.404條受益人銀行向受益人付款並作出通知的義務/361
第4A.405條受益人銀行向受益人的付款/362
第4A.406條發起人向受益人的付款;基礎義務的解除/365
第5章其他規定/366
第4A.501條通過協議加以改變;資金轉帳系統規則的效力/366
第4A.502條向接收銀行送達債權人查封書;受益人銀行作出的抵銷/367
第4A.503條針對資金轉帳的禁止令/369
第4A.504條票證或支付命令支取帳戶的順序;從帳戶提取款項的順序/369
第4A.505條無權反對借記客戶帳戶/370
第4A.506條利率/370
第4A.507條法律選擇/371
詞彙索引/374
第5篇信用證/375
第5.101條簡稱/375
第5.102條定義/375
第5.103條範圍/378
第5.104條形式要求/379
第5.105條對價/379
第5.106條開立、修改、取消和期限/380
第5.107條保兌人;指定人;通知人/380
第5.108條開證人的權利和義務/382
第5.109條欺詐與偽造/384
第5.110條擔保/386
第5.111條救濟/386
第5.112條信用證的轉讓/388
第5.113條依法自動發生的轉讓/389
第5.114條收益的轉讓/390
第5.115條訴訟時效/392
第5.116條選擇法律和訴訟地/392
第5.117條開證人、申請人和指定人的代位/394
第5.118條開證人或指定人的擔保權益/395
詞彙索引/397
第6篇整體轉讓(已廢止)/398
第7篇所有權憑證/399
第1章總則/399
第7.101條簡稱/399
第7.102條定義和定義索引/399
第7.103條本篇與條約或法律的關係/401
第7.104條流通與不可流通所有權憑證/402
第7.105條以替代媒介再次出具/403
第7.106條電子所有權憑證的控制/404
第2章倉單:特殊規定/405
第7.201條可以出具倉單的人;需要保證金的存儲/405
第7.202條倉單的格式/406
第7.203條未收到貨物或錯誤描述貨物的責任/407
第7.204條謹慎的義務;通過協議限制承儲人的責任/408
第7.205條某些情況下倉單代表的所有權失去效力/409
第7.206條承儲人終止存儲的權利/409
第7.207條貨物必須分開存儲;種類物/411
第7.208條塗改的倉單/411
第7.209條承儲人的留置權/411
第7.210條承儲人留置權的強制履行/414
第3章提單:特殊規定/417
第7.301條未收到貨物或錯誤描述貨物的責任;“據報裝有”;“發運人的裝貨和數量”;不適當處理貨物/417
第7.302條聯運提單和類似的所有權憑證/419
第7.303條改變目的地;改變收貨人;改變指示/420
第7.304條實體成套提單/421
第7.305條目的地出具提單/422
第7.306條塗改的提單/422
第7.307條承運人的留置權/422
第7.308條承運人留置權的強制履行/423
第7.309條謹慎的義務;通過協議限制承運人的責任/425
第4章倉單和提單:一般義務/426
第7.401條倉單或提單的非正常出具;開單人的非正常行為/426
第7.402條所有權憑證的副本;超量出具/427
第7.403條承儲人或承運人交付貨物的義務;免責/427
第7.404條根據所有權憑證善意交付貨物後不承擔責任/429
第5章倉單和提單:流通和轉讓/429
第7.501條流通的方式;正常流通的條件/429
第7.502條正常流通賦予的權利/431
第7.503條某些情況下貨物的所有權憑證失去效力/433
第7.504條非正常流通賦予的權利;改變貨物目的地的效力;阻止交付貨物/434
第7.505條背書人不是其他當事方的保證人/435
第7.506條缺少背書的交付;要求補充背書的權利/436
第7.507條流通或交付所有權憑證時的擔保/436
第7.508條收款銀行對所有權憑證的擔保/436
第7.509條足以符合商業合同/437
第6章倉單和提單:其他規定/437
第7.601條所有權憑證的遺失、被盜或損毀/437
第7.602條扣押流通所有權憑證覆蓋的貨物/438
第7.603條衝突的權利主張;相向訴訟/439
詞彙索引/440
第8篇投資證券/441
第1章簡稱和一般事項/441
第8.101條簡稱/441
第8.102條定義/441
第8.103條某些債務和權益屬於證券還是金融資產的認定原則/446
第8.104條證券、金融資產或其中權益的取得/447
第8.105條對立主張的通知/448
第8.106條控制/450
第8.107條背書、指示或權利命令的生效條件/452
第8.108條直接持有時的擔保/454
第8.109條間接持有時的擔保/457
第8.110條適用範圍;法律選擇/458
第8.111條清算公司規則/461
第8.112條債權人查封書/461
第8.113條反欺詐法不適用/462
第8.114條票式證券的證據規則/463
第8.115條證券中間人和其他人不向對立主張人承擔責任/463
第8.116條證券中間人作為支付了價值的購買人/464
第2章發行和發行人/465
第8.201條發行人/465
第8.202條發行人的責任和抗辯;瑕疵或抗辯的通知/466
第8.203條過期即構成瑕疵或抗辯的通知/468
第8.204條發行人限制轉讓的效力/469
第8.205條證券證書上無授權簽名的效力/469
第8.206條證券證書的添補完整或塗改/470
第8.207條發行人對註冊所有權人的權利和義務/470
第8.208條鑒證受託人、登記人和轉讓代理人之簽名的效力/470
第8.209條發行人的留置權/471
第8.210條超量發行/471
第3章票式證券和無票證券的轉讓/472
第8.301條交付/472
第8.302條購買人的權利/473
第8.303條受保護購買人/474
第8.304條背書/474
第8.305條指示/475
第8.306條對簽名、背書或指示作出保證的效力/476
第8.307條購買人取得轉讓登記要件的權利/478
第4章登記/478
第8.401條發行人登記轉讓的義務/478
第8.402條對背書或指示的有效性作出確認/480
第8.403條請求發行人不得登記轉讓/481
第8.404條錯誤登記/483
第8.405條證券證書遺失、損毀或錯拿後的替換/484
第8.406條證券證書遺失、損毀或錯拿後通知發行人的義務/485
第8.407條鑒證受託人、轉讓代理人和登記人/486
第5章證券權利/486
第8.501條證券帳戶;從證券中間人取得證券權利/486
第8.502條對權利持有人提出對立主張/487
第8.503條權利持有人對證券中間人持有的金融資產享有財產權益/488
第8.504條證券中間人掌管金融資產的義務/490
第8.505條證券中間人對於付款和分紅的義務/491
第8.506條證券中間人根據權利持有人之指示行使權利的義務/491
第8.507條證券中間人遵從權利命令的義務/492
第8.508條證券中間人有義務變更權利持有人地位至其他形式的證券持有/493
第8.509條其他法律或規則對證券中間人義務的規定;證券中間人
履行義務的方式;權利持有人行使權利的方式/493
第8.510條從權利持有人取得證券權利之購買人的權利/494
第8.511條擔保權益持有人與權利持有人之間的優先順序/496
詞彙索引/498
第9篇擔保交易/500
第1章簡稱、定義和一般概念/500
第9.101條簡稱/500
第9.102條定義和定義索引/500
第9.103條價款擔保權益;付款的使用;舉證責任/522
第9.104條對存款帳戶的控制/525
第9.105條對電子動產契據的控制/526
第9.106條對投資財產的控制/527
第9.107條對信用證權利的控制/528
第9.108條描述的充分性/528
第9.109條範圍/529
第9.110條根據第2篇或第2A篇產生的擔保權益/533
第2章擔保協議的效力;擔保權益的附著;擔保協議當事方的權利/534
第9.201條擔保協議之效力的一般原則/534
第9.202條擔保物所有權無關緊要/535
第9.203條擔保權益的附著和強制履行;收益;支持性債務;形式要求/535
第9.204條後得財產;未來貸款/538
第9.205條允許使用或處置擔保物/539
第9.206條購買或交付金融資產時產生的擔保權益/540
第9.207條受擔保方佔有或控制擔保物時的權利和義務/541
第9.208條受擔保方控制擔保物時的進一步義務/543
第9.209條應收款債務人收到轉讓通知後受擔保方的義務/545
第9.210條對賬請求;擔保物清單請求;債務清單請求/546
第3章完善和優先順序/549
第9.301條約束擔保權益之完善和優先順序的法律/549
第9.302條約束農業留置權之完善和優先順序的法律/550
第9.303條約束產權證書覆蓋之貨物中擔保權益之完善和優先順序的法律/550
第9.304條約束存款帳戶中擔保權益之完善和優先順序的法律/551
第9.305條約束投資財產中擔保權益之完善和優先順序的法律/552
第9.306條約束信用證權利中擔保權益之完善和優先順序的法律/554
第9.307條債務人所在地/555
第9.308條擔保權益或農業留置權獲得完善的時間;完善的持續性/557
第9.309條發生附著時即獲得完善的擔保權益/559
第9.310條必須通過登記獲得完善的擔保權益或農業留置權;登記條款不適用的擔保權益和農業留置權/560
第9.311條受某些法律或條約約束之財產中擔保權益的完善/562
第9.312條動產契據、存款帳戶、憑證、憑證覆蓋的貨物、票據、投資財產、信用證權利以及金錢中擔保權益的完善;通過許可性登記獲得完善;無須登記或轉移佔有的臨時完善/564
第9.313條受擔保方取得佔有或交付後無須登記而獲得完善的擔保權益/566
第9.314條通過取得控制獲得完善/568
第9.315條擔保物被處置後受擔保方的權利和對收益的權利/569
第9.316條適用法改變後擔保權益保持完善/571
第9.317條優於或不受制于擔保權益或農業留置權的權益/574
第9.318條收款權利出售後不再保留權益;應收款或動產契據之賣方相對于債權人和購買人的權利和所有權/576
第9.319條寄售受託人相對于債權人和購買人的權利和所有權/576
第9.320條貨物的買方/577
第9.321條正常業務中的一般無形財產之被許可方和貨物之承租方/578
第9.322條同一擔保物中衝突的各項擔保權益或農業留置權之間的優先順序/579
第9.323條未來貸款/581
第9.324條價款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83
第9.325條被轉讓之擔保物中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87
第9.326條新債務人設立之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88
第9.327條存款帳戶中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89
第9.328條投資財產中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89
第9.329條信用證權利中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91
第9.330條動產契據或票據之購買人的優先權/592
第9.331條其他各篇項下票據、憑證和證券之購買人之權利的優先順序;第8篇項下金融資產和證券權利中之權益的優先順序/594
第9.332條金錢的轉移;存款帳戶中資金的轉移/594
第9.333條某些依法自動產生之留置權的優先順序/595
第9.334條不動產附著物和農作物中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595
第9.335條添附物/599
第9.336條融入物/600
第9.337條產權證書覆蓋之貨物中擔保權益的優先順序/601
第9.338條融資聲明登記資訊不正確時通過其獲得完善之擔保權益或農業留置權的優先順序/602
第9.339條優先權可以降位/602
第9.340條扣減權或抵銷權對存款帳戶的效力/602
第9.341條銀行對存款帳戶的權利和義務/603
第9.342條銀行有權拒絕簽訂或拒絕披露控制協定/603
第4章協力廠商的權利/604
第9.401條債務人權利的可轉讓性/604
第9.402條受擔保方不承擔債務人的合同責任或侵權責任/604
第9.403條不向受讓人主張抗辯的協議/605
第9.404條受讓人取得的權利;對抗受讓人的索賠和抗辯/606
第9.405條被轉讓之合同的修改/607
第9.406條應收款債務人的債務解除;轉讓通知;轉讓的指明和證明;對應收款、動產契據、無形支付和本票之轉讓的限制無效/608
第9.407條限制租賃權益中或出租方殘餘權益中擔保權益的設立或強制履行/612
第9.408條對本票、醫療保險應收款和某些一般無形財產之轉讓的限制無效/613
第9.409條對信用證權利之轉讓的限制無效/616
第5章登記/617
第9.501條登記處/617
第9.502條融資聲明的內容;不動產抵押記錄作為融資聲明;登記融資聲明的時間/618
第9.503條債務人和受擔保方的名字/620
第9.504條說明擔保物/622
第9.505條寄售、租賃、其他存儲和其他交易:登記及遵守其他法律和條約/622
第9.506條錯誤或遺漏的後果/623
第9.507條某些事件對融資聲明有效性的影響/624
第9.508條新債務人受到擔保協議約束後融資聲明的有效性/625
第9.509條有權作出登記的人/626
第9.510條已登記之記錄的有效性/627
第9.511條註冊受擔保方/628
第9.512條融資聲明修訂檔/628
第9.513條終止聲明/630
第9.514條註冊受擔保方之權力的轉讓/632
第9.515條融資聲明的期限和效力;過期融資聲明的效力/633
第9.516條構成登記的條件;登記的有效性/635
第9.517條錯誤編目的影響/638
第9.518條指出不準確記錄或錯誤登記/638
第9.518(增)條欺詐性登記/639
第9.519條記錄的編號、保存和編目;提供記錄資訊/640
第9.520條接受和拒絕接受記錄/643
第9.521條書面融資聲明和修訂檔的統一格式/644
第9.522條記錄的保存和銷毀/644
第9.523條登記處提供的資訊;記錄之買賣或許可/645
第9.524條登記處的延遲/647
第9.525條費用/647
第9.526條登記處規則/649
第9.527條報告的義務/650
第6章違約/651
第9.601條發生違約後的權利;司法強制履行;寄售委託人;應收款、動產契據、無形支付或本票的買方/651
第9.602條權利和義務的放棄和變更/652
第9.603條規定權利和義務之標準的協議/654
第9.604條擔保協定覆蓋不動產或不動產附著物時的程式/654
第9.605條未知債務人或次義務人/655
第9.606條農業留置權發生違約的時間/656
第9.607條受擔保方的收款和強制履行/656
第9.608條收款或強制履行之收益的使用;不足部分的責任及剩餘部分的權利/658
第9.609條發生違約後受擔保方取得佔有的權利/660
第9.610條發生違約後處置擔保物/661
第9.611條處置擔保物前的通知/662
第9.612條處置擔保物前之通知的及時性/664
第9.613條處置擔保物前之通知的內容和格式:一般規定/665
第9.614條處置擔保物前之通知的內容和格式:消費品交易/667
第9.615條處置之收益的使用;不足部分的義務及剩餘部分的權利/670
第9.616條對剩餘部分或不足部分之計算的解釋/673
第9.617條擔保物受讓人的權利/676
第9.618條某些次義務人的權利和義務/677
第9.619條註冊所有權或法定所有權的轉讓/677
第9.620條收取擔保物作為全部或部分債務的清償;擔保物的強制處置/679
第9.621條建議收取擔保物的通知/682
第9.622條收取擔保物的效力/683
第9.623條贖回擔保物的權利/683
第9.624條棄權/684
第9.625條受擔保方未能遵守本篇時的救濟/684
第9.626條不足部分或剩餘部分的爭議訴訟/687
第9.627條確定行為是否屬於商業上合理/689
第9.628條受擔保方的免責和限制責任;次義務人的責任/690
詞彙索引/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