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租賃交易蘊含融資與融物的雙重目標,交易方之間的法律關係既要體現保護出租人利益的擔保屬性,又要受制于相關國家對飛機的特殊監管,非傳統租賃法律或融資租賃法律所能充分涵蓋。《飛機租賃交易的私法問題研究》從比較法的視角出發,結合國際制度以及租賃發達國家的國內製度,對飛機租賃交易中的合同與物權問題分別進行了介紹與分析。同時,對中國現有調整飛機租賃交易的私法制度進行客觀審視,為國家完善相關制度、促進飛機租賃業務的發展提供理論支撐。
于丹,遼寧省瀋陽市人,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航空法研究所負責人。2012年獲吉林大學國際法專業博士學位。2010年和2017年,分別赴「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和「麥吉爾大學航空與空間法中心」訪學研究。完成司法部課題「飛機租賃合同制度的中國本土化研究」,完成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課題「開普敦公約在中國的適用與執行」,曾在法學類核心期刊上發表多篇學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