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法律文件,但核心是商業文件。合同具有商業和法律的雙重屬性。作為交易文件,合同需要商業人員和法律人員共同完成。對於商務人士來說,需要考慮其中的商業安排和交易問題;對於法律人士來說,不僅要「像律師一樣」,而且要具有商業思維,理解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交易。合同的製作過程,是將商業意圖落實為法律文件的過程。合同,是寫給合同起草者、審查者和修改者以外的人看的——無論是法官、仲裁員作為探究訂約各方真實意思表示的證據,還是給履行合同者作為行動規則。起草合同,並不是法律人士的「特權」;修改合同,更不是非法律人士莫屬。商務人士將合同交由作為「交易局外人」的法律人士起草、審查、修改,是為了完成交易。雖然實用、嚴謹的合同多出自律師之手,但是並非僅僅因為其法律知識,而更是其思維方式。
合同法律工作,首先是對思維能力的要求,體現在對交易的理解、對合同架構和條款的設計,邏輯的嚴謹、清晰,考慮問題周全、嚴密,表述的精準、沒有歧義。然後才是法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對交易的理解、對交易流程的了解,比對法律規定的了解,更有利於把握合同的實質,並大大提升合同的實用性和法律風險控制水平。合同工作的專業性不是僅僅為了讓合同「看著專業」「顯得規範」,更是需要避免因「不專業」「不規範」而產生爭議和風險,以及在發生爭議的情況下(哪怕是訂立合同多年以後),讓法官或仲裁員能夠按照合同當事人當時的本意理解合同。
作者:劉瑛,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法學院訪問學者。著有《律師的思維與技能》(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曾從事近十年法律教學工作。律師執業二十余年來,主要為客戶提供公司、投資併購領域的法律服務,近些年更是專註于TMT公司業務運營、雲計算、大數據、數據安全等領域法律事務。關注客戶的需求,具有豐富的綜合法律服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