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政策研究者、法學學者和教育實踐家的背景,Viteritti的這本書從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校董事會案的判決——學童不得因種族問題而被拒絕入學——談起。
通過回顧提升美國教育機會的各種政策,他指出國家並沒有為處於劣勢地位的兒童提供足夠的高品質的學校,因而也阻礙了社會的發展。他並不認為特許學校或教育券等形式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他相信這些辦法指向了正確的方向。
他堅持認為國家不能一邊鄭重承諾提供教育平等,而同時其選擇權只掌握在少數能夠負擔得起的人手裡。
約瑟夫· P. 維特裡迪,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公共政策專業教授和城市政策與規劃部主任,教育政策專業博士生導師,亨特學院“羅斯福眾議院公共政策研究所”公共政策計畫的創始教授,紐約市學校管理委員會理事。維特裡迪教授的研究和實務經驗涵蓋城市政治、教育政策、刑事司法與法律等領域。著有《學校選擇:從抽象概念到政治現實》《學校改革中的聯邦角色:奧巴馬政府的<力爭上游>政策》等。
第一章 思考選擇
誰需要選擇
合理的懷疑
學校選擇的案例
憲法與公民社會
下文各章節概要
第二章 界定平等
布朗案的承諾
失敗的開始
依然隔離且不平等
第三章 選擇的特點
公立學校的擇校
特許學校
政府行為的限度
第四章 公立學校? 私立學校
天主教學校的相關性
選擇的政治
地方崛起
經 驗
第五章 作為宗教自由的平等
首要原則
憲法衝突
依然是有限的自由
第六章 宗教與普通學校
從多元主義到遺產
從分離到世俗化
州憲法
政治與法律
第七章 教育、選擇與公民社會
美國未完成的任務
不斷成長的民主
解放貧困人口
教會、 國家和公民社會
第八章 選擇平等
前 提
原 則
最後的一些想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