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拉德布魯赫的三元方法論作為統攝全書的分析框架,闡述了拉德布魯赫的新康德主義背景,將傳統自然法和傳統實證主義的理論主張跟拉德布魯赫的涉及價值的事實的法概念進行鮮明對比,揭示出他的這一立場在「二戰」后事實上成為了當代實證主義和非實證主義關於法律與道德的關系的爭論的研究進路,以此向讀者呈現獨到的「二戰」后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拉德布魯赫的學術地位和價值。
徐江順,男,1977年6月生,安徽潛山人。
2005年6月畢業於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專業,師從王恆教授,獲哲學碩士學位。2015年12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師從呂世倫教授,獲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教於忻州師范學院,主要從事理論法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