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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注解與配套(含最新司法解釋)(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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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注解與配套(含最新司法解釋)(第四版)

作者: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編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ISBN: 9787509384176
出版日期: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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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1、權威文本——書中收錄的法律文件均為經過清理修改的現行有效的法律標准文本,修改的條款均按照修改決定進行了相應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確保法律統一與准確適用的很好文本。

2、專業解讀——由國務院法制辦等立法及司法機關專業人士負責對法條、專業術語以及司法難題進行權威解答,幫助讀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條文含義。

3、簡約實用——每個分冊都撰寫有適用導引,重點提示立法動態及適用重點、難點;應用部分可依據目錄予以查詢;配套相關規定,便於讀者查找適用。

同時,第四版還在第三版基礎上結合最新的立法與司法實踐對法律做了更為實用的解答,並根據讀者的要求在「應用」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導案例裁判要旨,使內容更加充實和完整。

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是中國最大的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隸屬於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1 如何把握物權法同擔保法的適用關系?
第二條(本法適用范圍與擔保方式)
2 擔保人不履行具有擔保內容的「執行和解協議」,應怎樣處理?
第三條(擔保基本原則)
3 如何認定惡意抵押?
4 擔保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反以不正當理由主張合同無效的,是否違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反擔保)
5 以物設定反擔保時,在主債務尚未到期,保證人尚未代償時,保證人可否以債務人違約為由主張提前實現擔保物權?
第五條(擔保合同無效及其法律后果)
6 無效擔保合同的責任是如何承擔的?
7 抵押合同無效導致抵押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是否以抵押物價值為限?
8 《物權法》和《擔保法》對獨立擔保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在《物權法》施行后,如何確定獨立擔保的適用范圍?
9 因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原告沒有起訴擔保人,在訴訟中經法院行使釋明權,仍沒有申請法院追加擔保人參加訴訟,這時,法院是否必須追加擔保人參加訴訟?
10 對外擔保合同未按規定在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11 違反公司法第16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12 在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下,擔保人是否要承擔合同無效的結果?
13 主合同並無真實的貿易背景,卻以進口貨物為名,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主合同與擔保合同效力如何認定?擔保人是否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保證的定義)
第七條(保證人資格)
14 村民委員會有無保證人資格?
15 公司可否以其資產為本公司股東或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16 企業改制過程中隱瞞、遺漏擔保債務的,改制后企業是否還需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限制)
第九條(公益法人作為保證人的禁止)
第十條(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17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授權而以登記在其名下的財產設定抵押權的,該如何處理?
18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作為保證人的,應否追加該企業法人作為共同被告?
第十一條(強令提供擔保的禁止)
第十二條(共同保證)
19 共同保證中的保證責任是如何承擔的?
第二節保證合同和保證方式
第十三條(保證合同的形式)
20 實踐中,如何判斷當事人是否有承保的意思表示?
21 如何理解口頭合同的效力?
22 債權人和保證人之間沒有形成消滅保證責任的合意,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債權人提供另外擔保可否免除保證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最高額保證合同)
23 在最高額保證的情形下,主債務無效,基於主債務無效而確定的債務額是否也要作為最高額保證計算債務余額的基數?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的內容)
24 當事人簽訂的合同中,一方或第三人如出具「保證你不用承擔經濟損失」之類的承諾函,且已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能否視為擔保函?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
第十七條(一般保證及先訴抗辯權)
第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
25 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能否依原執行依據直接申請執行被保證人?
26 一般保證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區別是什麼?
第十九條(保證方式的推定)
第二十條(保證人的抗辯權)
27 保證人主要可基於哪些情形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
28 主債務訴訟時效屆滿后,債權人與債務人又重新對原債務進行了確認的,保證人是否需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節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范圍)
第二十二條(債權讓與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第二十三條(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第二十四條(債的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29 借新貸還舊貸,擔保人是否仍應依其承諾承擔民事責任?
30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且保證人為同一人時,保證人是否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31 破產程序終結后,債權人對其在破產程序中未受清償的部分債權繼續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保證人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
32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向保證人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但沒有保證人對郵件簽收或拒收的證據,能否認定債權人已經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
第二十七條(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
第二十八條(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競合的處理)
33 既有債務人自己的物的擔保,又有第三人保證,債權人與保證人約定保證人放棄相應抗辯權的,這種約定是否有效?
第二十九條(分支機構訂立的無效保證合同的處理)
第三十條(保證責任的免除)
34 保證人所作保證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響,是否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的追償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人追償權的預先行使)

第三章 抵押
第一節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條(抵押相關概念)
35 在同一財產上並存法定抵押權和約定抵押權的,如何處理?
第三十四條(抵押財產的范圍)
36 能否以未來財產作抵押?
第三十五條(超額抵押的禁止)
第三十六條(房屋與土地使用權抵押)
37 單位將房產分配給職工后,將該房產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他人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38 抵押人違反「房地一體」原則,未將房產與地產一並辦理抵押登記,或將房產與地產分別抵押給不同債權人,分別辦理抵押登記的,應如何處理?
第三十七條(不得抵押的財產)
39 如何界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具有「公益性」?
40 標的物在查封、扣押、監管期間,任何單位、個人均不能就該標的物取得抵押權,但當事人在此期間簽訂的抵押合同究竟屬於無效合同還是效力待定合同,抑或完全有效?
41 抵押設立后,作為抵押物的財產出現爭議,抵押的效力如何認定?
42 當事人以附着於划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之上的建築物設定抵押並辦理房屋抵押登記,該抵押合同是否當然無效?
第二節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記
第三十八條(抵押合同的形式)
43 抵押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之間責任的承擔應當如何確認?
第三十九條(抵押合同的內容)
第四十條(流押的禁止)
第四十一條(抵押物登記)
44 如何理解和適用《物權法》第188條關於「非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抵押物登記機關)
第四十三條(抵押物的自願登記)
第四十四條(抵押物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45 當事人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應當提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划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划許可證》等文件,是否是認定抵押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據?
第四十五條(抵押登記資料的公開)
第三節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四十七條(抵押權對抵押物孳息的效力)
第四十八條(抵押不破租賃)
第四十九條(對抵押物的處分)
46 抵押物所有權權屬的變動是否可對抗抵押權?
47 絕當后,消滅當戶基於典當合同對當物的回贖權,可否再單方面要求贖當?
第五十條(抵押權轉移的從屬性)
第五十一條(抵押權受侵害的救濟)
第五十二條(抵押權消滅的從屬性)
48 抵押權人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未行使抵押權有何法律后果?
第四節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十三條(抵押權實現的條件和方式)
49 債務人到期不償還債務時,抵押權人能否不行使抵押權,而要求債務人以抵押財產之外的財產清償債權?
50 抵押權人是否可以請求抵押人直接承擔債務人的債務?
第五十四條(抵押權實現的清償次序)
51 是否抵押是否有效?對於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所獲得的價款應當如何處理?
第五十五條(房地產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十六條(划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上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十七條(抵押人的追償權)
第五十八條(抵押物滅失的法律后果)
52 抵押物毀損滅失后,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抵押物所擔保的未屆清償期債權的,法院是否予以支持?
第五節最高額抵押
第五十九條(最高額抵押的定義)
第六十條(最高額抵押的適用范圍)
第六十一條(最高額抵押的主債權轉讓的禁止)
第六十二條(最高額抵押的法律適用)

第四章 質押
第一節動產質押
第六十三條(動產質押的定義)
53 金錢是否可以質押?其所設質權成立有哪些條件?
第六十四條(質押合同的形式及生效時間)
54 出質人以其不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出質的,應如何處理?
第六十五條(質押合同的內容)
第六十六條(流質契約的禁止)
第六十七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質物孳息的收取)
第六十九條(質物的保管)
第七十條(質權人的物上代位權)
第七十一條(質權人返還質物的義務及質權的實現)
第七十二條(質押人的追償權)
第七十三條(質物滅失的法律后果)
第七十四條(質權消滅的從屬性)
第二節權利質押
第七十五條(權利質押的范圍)
55 倉單質押后對倉儲物保管人是否有約束力?
56 因商鋪生意較好,轉手時可以高出原承租價格的價格頂出就產生了一種「頂手費」的說法,這種「頂手費」可以質押嗎?
57 以出口退稅賬戶托管的方式貸款,貸款人是否有權在借款人的出口退稅款中優先受償?
第七十六條(權利憑證上質權的設定及生效)
第七十七條(兌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處理)
第七十八條(股權質權的設定與生效)
第七十九條(知識產權中財產權質權的設定)
第八十條(知識產權中財產權質權的效力)
第八十一條(權利質押的法律適用)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條(留置的定義)
第八十三條(留置擔保的范圍)
第八十四條(留置的適用范圍)
第八十五條(留置物的價值)
第八十六條(留置物的保管)
第八十七條(留置權的實現)
第八十八條(留置權的消滅)

第六章 定金
第八十九條(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58 我國法律對哪幾種定金進行了規范?
59 定金與押金如何區別?
第九十條(定金的成立)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

第七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動產與不動產的定義)
第九十三條(擔保合同的表現形式)
第九十四條(擔保物折價或變賣的價格確定)
第九十五條(本法適用的例外)
第九十六條(施行時間)
配套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
(2007年3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8日)
動產抵押登記辦法
(2016年7月5日)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節錄)
(2014年11月24日)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節錄)
(2016年1月1日)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2001年8月15日)
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法
(2007年7月3日)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
(2007年7月3日)
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
(2010年11月25日)
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
(2010年8月26日)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定
(2009年9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2005年12月14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2016年4月29日)
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
(2014年5月12日)
實用附錄
保證合同(參考文本)
抵押合同(參考文本)
動產質押合同(參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