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行政執法是當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任務。行政執法的核心問題是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基本方法是建立系列推進行政執法的工作制度,並予以落實。建立和落實工作制度靠行政推動和社會監督。以抓執法的高度去認識執法,才能更好的提高行政執法質量。本書以抓執法貫穿去執法,以抓執法的視角看去執法,完全服從服務於行政執法實際,以執法實用為主,重點是探討研究抓執法和去執法的思維、方法。本書閱讀對象設定在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領導、監督、指導人員以及行政執法研究者。目的是提高行政執法質量,減少違法和不當執法,幫助執好法、抓好執法。從作者十多年在縣、省兩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工作期間對行政執法幾百次檢查、指導、調查研究和培訓互動看,行政執法人員在具體地行政執法業務工作中,首先要考慮兩個基本問題,一個是如何理解法律,一個是如何運用法律。理解法律對於程序法而言,只要依照程序法規定適用即可。而對實體法就需要對實體法律內容進行分析,即行政相對人法律行為構成,並進一步關涉相關的事實、證據,實現三者在認識上的統一,這種對實體法、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可以稱為構成分析,這是重點。運用法律就是使用行政執法權,針對案件事實取得證據,以符合特定行政相對人法律行為構成要件要素,證明行政相對人行為違法和證實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可稱之為行政執法實現,主要是權限和程序問題。本書以行政執法是什麼(本質屬性及體制、要求、領導、指導、監督、檢查、考核、政策),如何理解法律(行政相對人法律行為構成),如何運用法律(行政執法行為實現),如何抓好行政執法(制度)為基礎,附之以當前行政執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如行政執法與社會,行政執法保障與改革,行政執法研究發展趨勢和法治政府狀態下的行政執法等內容,來探討研究如何去執法,如何抓好執法。程序、文書和案例整合到行政執法質量管理制度中,以抓執法的視角看待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