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講義》原是孟森先生在北京大學授課時的講稿,長期以來被作為各大學的教材使用。全書分兩編:第一編總論,為提綱挈領的說明文字;第二編分為開國、靖難、奪門、議禮、萬歷之荒怠、天崇兩朝亂亡之炯鑒、南明之顛沛七部分,對明朝各個時期的史實進行了評述。本書以正史《明史》為基礎,以私修史及野史筆記等作為引證,將《明史》中諸多疑問勘正清楚,考證翔實,具有極高的學術深度,在明史研究領域有着深遠的影響,為現代明史研究的代表作之一。
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何孝榮教授、張慧博士帶着我們一起讀《明史講義》,了解學術大師孟森其人,梳理《明史講義》的亮點與價值,幫助我們迅速了解《明史講義》理論體系與特色,把握本書精髓。
孟森(1868—1938),江蘇武進人。政法學者、歷史學家。1901—1904年東渡日本,入東京法政大學學習法律。1905年出任廣西邊防督辦鄭孝胥幕僚。與鄭孝胥在上海參與籌組預備立憲公會,從事立憲和地方自治運動。1908年初,任《預備立憲公會報》主編。同年,入商務印書館工作,接替徐珂為第二任《東方雜志》主編。在政法方面貢獻卓著。翻譯域外法學著作,著書立說,主編雜志,闡述和宣傳地方法治理論。還積極參政議政,投身立憲和地方運動,向清政府請願速開國會,積極競選並當選為國會眾議院議員和江蘇省咨議局議員。發表了數百萬字的政法論文、專著及法學譯著。代表性的著作有《地方自治淺說》《新編法學通論》等,譯著有《日本民法要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