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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專利訴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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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專利訴訟手冊

作者: 張宇樞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301298190
出版日期: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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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以中國企業在美國遇到專利糾紛時,依序可能面對之問題點為主軸,分別介紹:是否要面對美國專利訴訟、發現侵權物品、如何開始與因應專利爭端、如何主張專利無效、專利侵害分析、專利不可執行、選擇救濟機關、提起專利爭訟、原告如何主張、抗辯及反訴、主動提供證據、挖掘對方證據、保護我方資訊、特殊程式、很後的攻防及上訴、要如何面對美國專利訴訟等內容,很後並收錄六則美國專利訴訟案例評析,供讀者參考。

本書實用性很好強,全面介紹了在美的專利糾紛訴訟程式,並製作大量圖表理清具體訴訟流程,對靠前企業涉及美國專利訴訟時具有極大的幫助,是一本實用手冊。


作者介紹

張宇樞,執業律師,曾於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Stanford Law School)任訪問學者、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Law School, Columbia University)任客座研究員、研究跨國專利訴訟相關理論及實務運作;並於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P.I.L.結業。

先後於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專利法”“智慧財產權法律實務”“高新技術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法”等課程;並於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中國智慧財產權培訓中心主辦之“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班”“全國智慧財產權局師資培訓班”授課;於中國臺灣大學電機所、電子所及生醫電資所教授“美國專利訴訟實務”課程,且於中國技術交易所擔任特聘專家及策略長等職務。

本書作者著有《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司法程式之研究——以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為中心》(2002年度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報告)、《美國專利訴訟實務》(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2015年第3版)、與多位教授合著《美台專利訴訟實戰暨裁判解析》(臺灣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第2版)等專著,並曾發表多篇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論文。


目錄

第一講  發現侵權物品
 
由於跨國產業分工現象日益頻繁,而競爭者之間基於經營策略、成本效益與風險分散之考慮,商業型態也更趨複雜;因此,本講將介紹哪些經營型態在美國可能構成侵害專利,哪些商業模式可以避免被美國法院認定為侵權。
 
第二講  如何開始與應對專利爭端
 
在一般跨國專利訴訟實務上,當專利權人發現市面上有侵權產品時,經過審慎評估,往往會向侵權產品之製造者、進口商或經銷商發出警告信,以先禮後兵的方式開啟專利爭端;而被控侵權之一方在收到警告函後,倘若過去沒有類似之經驗,也時常不知所措,一時之間亂了章法,以致耽誤了寶貴的時間。
 
因此,專利權人應知悉如何撰寫一封架構完整之警告信;而被控侵權之人在收到警告信,或發覺專利權人可能會對我方進行專利訴訟,甚至突然收到原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起訴狀後,建議被控侵權人可依序參考本講之重點,迅速掌握相關警告信之基本內容,有條不紊地在時間研擬相關應對之道,審慎採取相關作法,以掌握寶貴的時機、甚至先發制人。
 
第三講  如何主張專利無效
 
本講將為讀者介紹如何在美國專利訴訟中,依據《美國專利法》01條、02條、03條或12條之相關規定,藉由美國發明法中專利無效審查之機制或美國專利無效確認訴訟,從根本上挑戰原告專利的有效性。
 
第四講  專利侵害分析
 
有可能在美國面臨專利訴訟之人,事先應設法使其外部律師在其協助下,為其完成一份內容嚴謹的(不)侵害意見,如此不但可以在研發產品過程中,做有必要之回避設計;日後即使真正進入專利訴訟,亦可儘量避免被控侵權成立。但是,由於在現階段,大部分公司內部之法務人員,或一般之外部律師,並未接受過美國專利訴訟之基本專業訓練,以致未能掌握在美國實務上,專利侵害鑒定之要領;而從事設計研發業務之工程師,亦因不具備相關之知識背景,以至於在回避設計之過程中,疏忽或誤解部分專利侵害鑒定的基本原則。
 
因此,本講將介紹目前美國專利侵害救濟實務,在處理專利侵害鑒定的過程中,如何確定專利權範圍、所採用之專利侵害分析流程;並將其中之全面覆蓋原則、逆等同原則、等同原則以及禁止反悔原則等較為抽象的基礎理論,以簡明的方式加以說明;在實際應用中,可有效地參考相關原則,進行回避設計、檢視專利是否被侵害以及協助外部律師完成(不)侵害鑒定報告,以確保個人或企業在美國專利戰場上的利益。
 
第五講  專利不可執行
 
所謂不能執行之抗辯(unenforceable),大部分乃是基於衡平法的觀念,所產生之一種抗辯方式,普遍地為美國法院斟酌援用;而此種抗辯可使該專利權之所有申請專利範圍不得實施排他效,換言之,倘若此際專利權人有相關之事由,專利權人即不得排除他人實施其專利權,他人即有機會得以直接實施相關之技術內容。
 
第六講  選擇救濟機關
 
若在美國之專利權受到侵害,對專利權人而言,尋求公權力之介入為zu1好的選擇時,專利權人首先會面臨要到何機關請求救濟的問題;而由於在美國專利權受到侵害,zu1主要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與聯邦地方法院可以提供相關之救濟;因此二者之程式與特色及二者之比較,遂成為本講將介紹之重點。
 
第七講  提起專利爭訟
 
在專利權人初步掌握相關具體證據、經過完整評估作業後,認為時機成熟,可以在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或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專利侵權爭訟時,專利權人可逐一參考本講之相關重點,發起對侵害專利之人的攻擊行動。
 
第八講  原告如何主張
 
原告于起訴狀中完成前講關於訴訟基本事實之說明後,應如何進一步向法院提出具體要求,請求法院做出有利於己之裁判;而在訴訟中,原告可向法院提出哪些具體的要求,是本講之相關重點。
 
第九講  抗辯及反訴
 
當收到原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起訴狀後,原則上只有20天左右的時間,被控侵權之一方便必須要完成答辯書狀,為期盡速完成相關訴訟上之防禦陣線,建議被控侵權人可依序參考本講之重點,審慎採取抗辯及反訴等因應措施。
 
第十講  主動提供證據
 
本講將介紹在美國專利訴訟中,原告與被告在初始披露(initial disclosure)階段,即應於一定期限內,自行提供對方哪些相關資訊;而在某些特殊之訴訟或程式中,則不必主動提供何種資訊給對方參考。
 
第十一講  挖掘對方證據
 
美國專利訴訟程式開始後,雙方當事人耗費時間、精力、與成本的階段,即一般傳統所謂之搜證程式(discovery);讀者于本講的說明中,可以瞭解搜證程式中主要的之四種程式。
 
第十二講  保護我方資訊
 
在美國專利訴訟過程中,時常涉及當事人不欲為對方當事人、尤其是競爭對手的對造所亟欲知悉之商業機密、與律師研商之過程、以及律師所製作相關內部檔之內容;然而,為有效進行訴訟上之主張或抗辯,又面臨不得不將該等機密資訊攤在檯面上,供法院及對方當事人逐一審視之困境。因此,如何在激烈的美國專利訴訟攻防過程中,有效地根據相關之規定,撐起保護傘,而主張不必揭露我方欲保護之相關資訊,遂成為本講之重點。
 
第十三講  特殊程式
 
在展開美國專利訴訟程式後,當事人雙方若不能及時達成和解,法院將會正式召開案件管理會議,以確定後續即將進行之相關程式;而若雙方對專利之權利要求看法不一致時,將展開馬克曼聽證程式;為避免全案進入審判程式後,浪費當事人寶貴之時間、精力與費用,當事人可請求法院進入即決審判程式。在該等特殊程式中,法院扮演何種角色、程式如何進行以及當事人要注意哪些事項?將是本講將介紹之重點。
 
第十四講  後的攻防及上訴
 
美國專利訴訟中,倘若雙方當事人繼續堅持鬥爭下去,勢將進入事實審後的攻防階段即審判程式。而歷經雙方訴訟律師在審判程式中激烈的攻防,全案也將隨著法院之判決而暫時劃下句點;而對法院判決不服的當事人,也將面臨是否再繼續其他訴訟活動的抉擇。
 
第十五講  要如何面對跨國專利訴訟
 
中國企業面對跨國專利訴訟時,應該思考要如何有智慧地處理相關的問題。經過前述各講中相關主題的介紹與整理分析後,本講後將以條列的方式,提綱挈領、再次提醒各個階段應注意的要點以及處理跨國專利訴訟的新思維。
 
附錄  跨國專利訴訟案例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