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傳統意義上以法律體系為載體的靜態法治正在向以法治體系為載體的動態法治轉變,寫在紙上的法律正在向生活中的法律轉變,法律上抽象的權利正在向具體的訴權轉變,司法的功能和價值再次被關注,司法改革正面臨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重大歷史機遇。本書稿圍繞如何達成司法公正這一終極目標,從「司法體制——司法手段——司法細節」三個層面展開論述,同時結合省各級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鮮活實踐,整體展現司法改革的一般理論與實踐。應當看到,當前中國的司法改革迎來了歷史上最好的時期,面臨着重大跨越與新生,但任何重大改革必然並非坦途,我們尚需在砥礪前行中保持謹慎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