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號本事考》匯錄自先秦至五代時期見於正史之時號。
時號以條目形式出現,按照在《左傳》《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中出現先後順序排列。《南史》與《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比對,《北史》與《魏書》《周書》《北齊書》《隋書》比對,《新唐書》與《舊唐書》比對,《新五代史》與《舊五代史》比對,互見其異同。
每個條目先是標出時號名稱,然後揭示該時號在史書中出現的卷數與篇目,如“《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卷五十三《蕭相國世家》”,再過錄該時號出現在史書中的相關文字,篇幅以意思相對完整的一句話或一段話為准。
同一時號或互見不同的其他史書中,標出該史書名稱、卷數,並過錄其上下文。如文字與所過錄的文字完全相同,則加以說明,不再重錄。
標點《時號本事考》對於時號的標示不一,有加專名號者,有加引號者,有不加任何符號者,過錄原文時一律加上引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