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民法概論——與德國法相比較》對奧地利民法中較為重要的問題進行了集中闡述,包括民事主體制度、合同法、不當得利制度、無因管理制度、侵權法、物權法、家庭法、繼承法及訴訟時效制度等。
在對上述問題的闡述中,作者著重指出了奧地利民法與德國民法上相關規定的不同之處,以展現兩國法律對同樣問題解決上的不同路徑及奧地利民法自身所具有的特色。毫無疑問,奧地利民法上對相關問題的解決路徑,也可為我國民法典的制定及未來的法律解釋提供重要參考。
伽布里菈·庫齊奧(Gabriele Koziol),京都大學法學部法學研究科副教授,曾任維也納大學助理研究員、法蘭克福大學助理研究員、馬克斯-普朗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物權法、債法、比較法。
海爾穆特·庫齊奧(Helmut Koziol),歐洲侵權法與保險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歐洲侵權法研究院榮譽研究員、格拉茨大學法學院榮譽私法教授、歐洲侵權法研究小組成員、奧地利國家科學院院士、煙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任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歐洲侵權法與保險法研究中心主任、歐洲侵權法研究院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侵權法、銀行法。
第一章 導言
一、《奧地利普通民法典》制定的歷史背景
二、《奧地利普通民法典》的特徵
第二章 人
一、法律主體與法律客體
二、自然人
三、法人
第三章 合同法
一、抽象允諾或要因允諾
二、合同無效
三、基於錯誤的撤銷
四、代理
五、不履行
六、誠實信用
第四章 不當得利法
一、概述
二、給付型不當得利
三、侵害型不當得利
四、《奧地利普通民法典》042條
第五章 無因管理法
第六章 損害賠償法
一、導論
二、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
三、過錯責任
四、對自身無過錯行為的責任
五、替代責任
六、基於物之危險性的責任
七、產品責任
八、與有過失
九、損害賠償
十、責任限制
第七章 權利的移轉
一、概論
二、通過合同讓與權利情形下的
權利移轉
三、對債務人的保護
四、受讓人的地位
第八章 訴訟時效
一、概論
二、時效期間
第九章 物權法
一、物的概念
二、佔有
三、所有權的轉移
四、共同所有權與區分所有權
五、擔保法
第十章 家庭法
一、導言
二、訂婚
三、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