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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仍按《爾雅》分為十九篇。每條首列《爾雅》原文,次列晉郭璞注,再次列邵氏正義。邵氏因不滿於宋邢昺的《爾雅疏》,認為邢疏掇拾《毛詩正義》,掩為己說,故要另外撰寫新的注疏。其宗旨是:首先根據唐石經、宋刻本以及諸書所徵引《爾雅》者審定經文,增校郭(璞)注;然後以郭注為主,兼采諸家,彷照唐人作正義的體例。
邵晉涵(1743-1796),清代史學家、經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