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制與學校行政》這本學術專論,是作者在台灣學術界完成的第三本教育法專論,寫這本教育法專論的主要目的,是針對學校法制與學校行政下的法律問題加以探討:首先區分學校法制與大學法制,並以此作為建構我國教育法制藍圖的基礎(第二章);其次,確定學校自治的憲法理論基礎,並具體型塑學校自治的保護法益(第三章);接著則在各章中探討各個主體的地位與權利義務,其中包括教師的教學自由及其權限(第四章)、學校與教師在學校事故中的國家賠償責任(第五章)以及教師性侵害行為對於憲法上教師保障的影響(第六章)。另外,則以獨立一章完整探討憲法觀點下的在學關係(第七章),並處理學校教科書政策在形成上的界線(第八章),與法治教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實踐(第九章),以及中小學霸凌事件的法律問題(第十章)。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整合呈現上述各章的重點,期待能為我國的學校法制,提供一個過去的借鏡與未來發展的藍圖(第十一章)。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歐洲當代台灣研究中心(ERCCT)諮詢委員
澳門法學學術顧問委員
台南市法規、教育、教師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經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主任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研究獎學金(2006-2007)
國科會暨德國學術交流總署研究獎助(2003、2004、2005)
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出青年
教育部法規委員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委員
【學歷】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宗教學院研究
德國杜賓根及哥廷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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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本書常用德文縮語中文對照表
本書引註格式說明
第一章 導論/1
第二章從教育基本權區分學校法制與大學法制
壹、前言/11
貳、教育基本權的爭議及其概念釐清/15
參、學校與大學法制作為我國教育法制的區分/21
肆、學校與大學法制區分下的教師教學自由/41
伍、結語/48
第三章學校自治的憲法理論基礎建構
壹、前言/51
貳、教育基本權、教育改革與學校自治/54
參、憲法基本原則作為學校自治的憲法理論基礎/65
肆、教育基本權作為學校自治的憲法理論基礎/90
伍、結論/102
第四章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的保障與問題
壹、前言/105
貳、教師教學自由的憲法保障/106
參、中小學教師教學自由的保障內涵/117
肆、中小學教師對學生的輔導、管教與懲戒問題/128
伍、結論/138
第五章教育基本權與學校事故的國賠責任
壹、前言/141
貳、學校事故與學生安全/142
參、法治國家的在學關係/146
肆、教育基本權與學校事故責任的法建構/160
伍、以玻璃娃娃判決為例的國家賠償責任分析/172
陸、結論/188
第六章教師性侵害作為當然解聘事由的憲法正當性
壹、前言/193
貳、教師性侵害為傷害學生人格權的行為/195
參、教師性侵害反噬其作為教師的憲法正當性/201
肆、教師性侵害作為當然解聘事由的現行法檢討/210
伍、結論/222
陸、後記/223
第七章在學關係下教育行政的法律監督
壹、前言/225
貳、在學關係作為法律關係的演變與內涵/227
參、國家監督教育行政的憲法規定/237
肆、國家對教育行政的依法律監督/246
伍、結論/254
第八章國家對學校教科書的法律監督
壹、前言/257
貳、教科書政策形成的憲法界線探尋/258
參、教科書政策執行的控制/271
肆、教科書政策執行的彈性/277
伍、結論/282
第九章法治教育在台灣中小學的實踐與檢討
壹、前言/285
貳、法治國原則下法治教育的建構/286
參、法治教育在台灣中小學的實踐及其困境檢討/292
肆、法治教育在台灣中小學的困境因應/302
伍、結論/307
第十章校園霸凌的法律分析
壹、前言/309
貳、校園霸凌對學生身心的傷害/310
參、友善校園下霸凌事件的防止/315
肆、校園霸凌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318
伍、結論/323
第十一章結論與建議/325
參考書目/343
索引/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