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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法基礎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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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法基礎理論與實務

作者: 蕭文生
出版社: 元照出版
出版日期: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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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地方自治實施之成效不但影響國家整體之發展,亦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由於真正的地方自治在我國歷史與法制上乃屬陌生,借助外國法制之經驗能為我國地方自治法制之發展注入許多生命力。惟地方自治法制與真實現況與國家之政治社會文化歷史發展緊密相連,自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以降,我國實施符合憲法規定之地方自治業已將近25個年頭,逐漸發展出具有我國特色之地方自治法。因此,本書以地方自治基礎理論為出發點,詳細介紹我國地方自治相關重要法規,包括中央與地方法規,以及行政與司法實務之作法與見解,使讀者能正確認識我國現行地方自治法制之現狀與問題,僅在必要時,才引用外國法制資料,希望能夠具體呈現地方自治在我國法制上之真實面貌。

  本書共分十章,包括憲法與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法之內容及界限、地方自治法制化之發展、地方自治團體、地方自治團體之構成要素、地方自治團體之任務、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自治財政、地方自治監督以及地方自治團體間之協力合作。各章各有其重點,但亦互相關聯,共同構成完整之地方自治法體系。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蕭文生


  現 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彰化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雲林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縣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嘉義市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臺南市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著 作
  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理-自法律觀點論起(2000)
  國家法I-國家組織篇(2008)
  國家.地方自治.行政秩序(2009)
  國家.基本人權.政府組織(2011)
  國基.經濟監督.財政秩序(2012)
  行政事件裁判研究與評析(2015) 
  傳播法之基礎理論與實務,修訂二版(2017)
  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實務,修訂二版(2019)


目錄

自 序

第一章 憲法與地方自治
第一節 地方自治之意義/1
第一項 公法人/1
第二項 在法律範圍內實施/2
第三項 有權力及能力處理地方事務/2
第四項 自我負責/2
第二節 實施地方自治之目的/3
第三節 地方自治與國家形式/5
第一項 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5
第二項 均權制度/6
第四節 憲法有關地方自治之保障/7

第二章 地方自治法之內容及界限
第一節 地方自治須依法為之/11
第一項 人民參與地方自治之權/11
第二項 須有自治事項之規定/12
第三項 須有相關自治監督規定/12
第二節 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13
第一項 制度性法律主體之保障/14
第二項 客觀法律制度之保障/15
第三項 主觀法律地位之保障/19

第三章 地方自治法制化之發展
第一節 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制定前之地方自治/21
第二節 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之誕生/25
第三節 地方制度法時代/27

第四章 地方自治團體
第一節 地方自治團體之定義/31
第二節 地方自治團體之特色/33
第一項 地方自治團體為地域團體性質之公法人/33
第二項 構成員係強制加入/33
第三項 追求構成員之利益及公共利益/34
第三節 地方自治團體之姓名權/34

第五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構成要素
第一節 土 地/37
第一項 升 格/38
第二項 脫 離/38
第三項 合 併/38
第四項 改制直轄市/39
第二節 居 民/40
第一項 居民之認定/40
第二項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人口)數/41
第三項 居民之特別權利/42
第四項 居民之特別義務/48
第三節 高權行為/50
第一項 立法高權/50
第二項 組織高權(自主組織權)/81
第三項 人事高權/86
第四項 財政高權/89

第六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任務
第一節 自治事項/94
第一項 固有自治事項/94
第二項 傳來之自治事項/104
第二節 委辦事項/106
第三節 區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理由/110
第四節 我國法律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條款之意涵/111

第七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
第一節 地方立法機關/115
第一項 地方立法機關成員產生之方式/115
第二項 議長與副議長、代表會主席與副主席/117
第三項 地方立法機關之集會/126
第四項 地方議會之職權/129
第五項 地方議會之組織/130
第六項 地方民意代表之權利及義務/131
第二節 地方行政機關/153
第一項 直轄市政府成員/153
第二項 縣(市)政府成員/158
第三項 鄉(鎮、市)公所成員/160
第四項 區公所/162
第五項 村(里)/163
第三節 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關係/166
第一項 提出施政與業務報告/167
第二項 質 詢/170
第三項 列席說明/173
第四項 協商機制/174
第五項 覆議制度/174

第八章 自治財政
第一節 地方收入/179
第一項 稅課收入/180
第二項 自治稅捐收入/185
第三項 工程受益費/190
第四項 規費收入/193
第五項 補助款收入/207
第六項 公債收入/210
第七項 罰鍰及賠償收入/215
第八項 財產收入/216
第九項 信託管理收入與營業盈餘捐獻贈收入/216
第十項 公共造產收入/216
第十一項 其他收入──以特別公課為例/218
第二節 地方支出/220
第一項 支出事項/220
第二項 中央費用與地方費用之區分/222
第三節 公庫制度/226
第四節 預算制度/227
第一項 預算之提出/228
第二項 預算之審查/232
第三項 預算之執行/243
第四項 預算之審計/244

第九章 地方自治監督
第一節 地方自治監督之意義與功能/248
第一項 地方自治監督之意義/248
第二項 自治監督之功能/249
第二節 自治督監機關/251
第三節 自治監督原則/253
第一項 公益原則/253
第二項 便宜(權變)原則(Opportunitätsprinzip)/254
第三項 補充性原則/256
第四項 比例原則/257
第四節 自治監督之種類/258
第一項 立法監督與行政監督/259
第二項 事前監督與事後監督/259
第五節 自治行政監督之密度/262
第一項 法律監督/262
第二項 專業監督/263
第三項 法律監督與專業監督適用之領域/263
第六節 地方自治監督之措施/264
第一項 概 說/264
第二項 法律監督之監督措施/265
第三項 專業監督之監督措施/297
第四項 其他監督措施/297
第七節 自治監督之界限/299
第八節 自治監督措施之救濟/300
第一項 執行委辦事項監督措施之救濟/301
第二項 辦理自治事項監督措施之行政爭訟/301
第三項 聲請司法院解釋/303

第十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協力合作
第一節 地方制度法/310
第一項 地方制度法第21條──協商辦理/311
第二項 地方制度法第24條──合辦事業/312
第三項 地方制度法第24條之1──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其他方式合作/313
第四項 地方制度法第73條及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第3條/317
第二節 專業法律/317
第三節 行政法人/318
第四節 地方自治團體區域合作之問題/320

附 件
一、行政區劃法草案/323
二、地方自治法規報院核定或備查之統一處理程序/331
三、財政收支劃分法/339
四、行政契約範本/347
五、監察院調查報告/351

索 引/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