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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家產制度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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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家產制度的演變

作者: 盧靜儀
出版社: 元照出版
出版日期: 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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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同居共財為傳統中國主要的家庭型態,分家析產則為財產傳遞的主要方式,經過民間長時間的操作,形成相對固定的運作模式,本書稱之為「家產制度」。

  清末民初引進西方法律時,西方繼承法的「遺產繼承」與中國傳統的「分家析產」無可避免地產生概念的混淆。

  本書即探討傳統家產制度的演變發展,即遺產繼承制度的建立過程。

  以民初大理院的民事判決全文與解釋文為主要研究材料,並輔以律師訴狀及最高法院初期的判例及解釋例,及日據時期臺灣殖民法院的判決等等,深入理解法律與社會實踐的關係。

  全書著重於中國從傳統的分家析產到近代的遺產繼承的過渡,除嘗試釐清家產分析與遺產繼承之區別,並探究外來的遺產繼承與內生的分家析產制度間的衝突及融合的歷程。

作者簡介

盧靜儀

  【經歷】1999年台灣律師高考及格,2000年起執行律師業務。

  【學歷】
  政治大學法學學士(1998年)
  台灣大學文學碩士(歷史學,2003年),碩士論文獲選為2003年度台灣國科會最佳百篇碩士論文獎。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2008年),博士論文獲選為2010年度北京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著作】《民初立嗣問題的法律與裁判》(簡體字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繁體字版,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負責點校《民刑事裁判大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並於《法制史研究》、《私法》、《歷史月刊》等期刊發表數篇論文。


目錄

推薦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1
 第二節 方法與取材∕3
 第三節 文獻回顧∕9
 第四節 章節架構∕16

第二章 傳統中國的家產制度
 第一節 家產與分家析產制度∕19
 第二節 繼承概念的引進∕59
 第三節 民初的最高審判機構與民事審判依據∕76

第三章 民初大理院時期的分家析產訴訟
 第一節 分家析產訴訟的基本爭議∕85
 第二節 宗祧繼承與財產分析∕119

第四章 從傳統的分家析產到近代的遺產繼承
 第一節 從家產管理到遺產繼承:寡婦的財產地位變化∕153
 第二節 從財產承受到遺產繼承:女子財產繼承權的演變∕188
 第三節 從「父債子還」到「限定繼承」∕241
 第四節 清末民初中國與日據時期臺灣家產制度的比較∕278

第五章 結 論∕313

附 錄
參考書目∕367
後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