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協調、全面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涵,遺傳資源及其知識產權保護是後TRIPs時代科學發展的內在要求。本書從遺傳資源保護、遺傳資源持有人權益保護、具體制度的生態價值取向三層面,深化價值目標,夯實知識產權戰略的環保內涵。在調整對象上,將傳統知識納入保護範疇;在程式保障層面,推進事先知情同意與來源披露等制度。在方法論上,推進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方法論融合的同時,喚醒遺傳資源領域的「民間法治資源」。進而推進知識產權法與環境法等部門法的銜接,優化後TRIPs時代遺傳資源知識產權的戰略配置。
作者簡介
鈄曉東
現 職
寧波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寧波大學人文社科處處長
浙江省新型重點專業智庫東海研究院執行院長
國家社科重大招標專案首席專家,獲國務院特殊津貼
國家百千萬人才/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教育部新世紀人才
國家首批環境損害鑒定專家
最高院環境司法理論研究基地研究員
中國環境法學會常務理事
中國環境法學會海洋環境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浙江省環境法學會副會長
學 歷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
澳大利亞MACQUARIE大學博士後
序/吳漢東
序/王樹義
導 論 文明演進.科學發展.遺傳資源知識產權問題
一、傳統與現代對話中的文明演進與科學發展/1
二、可持續、協調、全面:科學發展的三大特性及指引/2
三、當科學發展延伸至遺傳資源及其知識產權領域/2
第一章 現代化進程中遺傳資源知識產權問題的緣起
一、遺傳資源的內涵界定/5
二、現代化進程中遺傳資源的銳減與流失/14
三、凸顯的「生物剽竊」問題/20
第二章 可持續發展的內涵需求──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一、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日益受國際社會關注但成效不彰/36
二、傳統知識的特徵分析/42
三、傳統知識的可知識產權性困局:特徵導致的難題抑或契合?/45
四、傳統知識可知識產權性的現實應對:「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彰顯/70
第三章 協調發展的內涵需求──遺傳資源獲取的規範與惠益分享
一、遺傳資源之知識產權惠益分配的失衡及其癥結/84
二、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惠益分配的失衡糾正:惠益分享/96
三、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惠益分享中的制度設計/112
四、關民共用遺傳成果、共促現代文明:「協調發展」內涵的彰顯/135
第四章 全面發展的內涵需求──環保與知識產權惠益享有的雙贏
一、環境利益與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惠益的矛盾與契合/145
二、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惠益分享與環境保護雙贏的機制設置/163
三、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的協同共生:「全面」發展的內涵拓展/197
第五章 他山之石──國際、國外的法制實例
一、FAO、WIPO、IHRF等的探索/207
二、CBD、TRIPs等的規定/212
三、美、澳、印、哥斯大黎加、烏干達的立法/216
第六章 中國大陸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戰略的理念拓展與對策設計
一、中國大陸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戰略的理念拓展/267
二、中國大陸遺傳資源知識產權戰略的具體對策設計/278
三、權利博奕下的延伸思考:以遺傳資源資訊權為基點/297
第七章 (代結語)傳統與現代對話之間──當知識產權延伸至遺傳資源領域
一、一個新制高點:後TRIPs時代的遺傳資源/315
二、系列質疑與風險:後TRIPs時代的遺傳資源/318
三、後TRIPs時代與新型文明演進中的遺傳資源知識產權制度完善/322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