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您忘记密码了吗?
1,567,638 本书已上架      购物流程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有店 App


当前分类

浏览历史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教科书/政府出版品 > 法政类 > 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15版)
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15版)
上一张
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15版)
下一张
prev next

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15版)

作者: 劉連煜
出版社: 元照出版
出版日期: 2018-09-01
商品库存: 点击查询库存
以上库存为海外库存属流动性。
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配送时间不包括出版社库存不足需调货及尚未出版的新品)
定价:   NT690.00
市场价格: RM104.97
本店售价: RM93.42
购买数量:
collect Add to cart Add booking
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本書以2018年8月為止最新修正之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相關證券法令及最新且重要之法院判決為藍本,針對其主要內容,以實例方式並運用證券法學理加以解說。研讀法律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區別相關規範之異同,也才能真正掌握規範之意旨。財經法律,尤其是證券交易法這部規範資本市場發展的大法,更是如此。實例研習方式,即是以具體問題意識為導向的學習方法。此種學習方式應有助於精密法律思維的培養。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連煜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政治大學公司治理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現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法學士及法學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1985年公務人員高考公證人類科及格
  1985年專技人員高考律師類科及格
  198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證期會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委員、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臺灣證券交易所公益董事、臺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


目錄

增訂十五版序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十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證券管理哲學/7
第二節  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17
第三節  主管機關/20
第四節  名詞定義/31
第一項  證交法上「公司」之定義/31
第二項  發行人/34
第三項  有價證券/36
第五節  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之關係/54
第六節  證券契約訂定方式/57

第二章 公司治理/59
第一節  世界上三種主要治理之模式/59
第二節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與公司治理制度之強化/61
第三節 少數股東請求發動檢查公司權/98

第三章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及其內部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與主要股東)之規範/102
第一節  財務業務的公開與管理/102
第一項  財務業務之繼續公開/102
第二項  強制特別盈餘公積提列與以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之限制/115
第二節  股東會的召集與委託書的管理/122
第一項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之特殊規範/122
第二項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與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股東會決議之事項/128
第三項  委託書戰爭與公司經營權/137
第四項  委託書徵求人消極資格規定之合憲性檢視/164
第三節  庫藏股/170
第四節  股份公開收購的管理/179
第一項  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179
第二項  有價證券之公開收購、強制公開收購與申報制/185
第三項  敵意式公開收購、內線交易與競爭收購/201
第五節  董事、監察人的持股規定─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的分合/208
第六節  內部人股權移轉的管理/219
第一項  公司內部人持股之轉讓方式/219
第二項  受益所有人/225

第四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私募與發行/231
第一節  證券發行之審查─核准制與申報制之選取與申報制之勝出/231
第二節  強制股權分散/238
第三節  募集與私募/242
第一項  募集與私募/242
第二項  證券之私募法制/248
第三項  私募有價證券之轉售、內線交易與強制執行/266
第四節  發行/273
第五節  轉換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附認股權公司債與交叉持股之禁止/276

第五章  有價證券的買賣/283
第一節  上市之基本問題與場外交易之禁止/283
第二節  證券集中保管與帳簿劃撥制度/293
第三節  證券信用交易制度之法律關係/299

第六章  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304
第一節  證券商/304
第二節  證券交易所/310

第七章 外國公司來臺上市櫃或登錄興櫃規範/317

第八章  證交法之民事、刑事責任/331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未依規定交付或虛偽不實的民事責任/331
第一項  未依法交付公開說明書之民事責任/331
第二項  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虛偽隱匿之法律責任/339
第二節  證券詐欺與因果關係/356
第三節  公司資訊不實與會計師等人之民事責任/369
第四節  公司資訊不實時證券持有人之請求權/400
第五節  公司不實資訊之內容具重大性是責任成立要件/411
第六節  證交法第171條與第174條第1項之競合問題/427
第七節  掏空公司資產之法律責任/436
第八節  普通股、特別股與短線交易之規範/467
Kern County Land Co. v. Occidental Petroleum Corp. 411 U.S. 582 (1973)/485
第九節  內線交易的責任/491
第一項  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491
第二項  實際知悉、專門職業人員與內線交易責任/534
第三項  消息之沉澱時間、喪失身分之內部人、行為客體、事實狀態與重大消息及傳遞內線消息/546
第四項  內線交易重大消息的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的認定/554
第五項  內線交易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及計算/591
第六項  預定的交易計畫作為內線交易免責之抗辯事由/601
第七項  內線交易刑事責任犯罪所得如何計算/611
第十節  操縱市場的責任/619
第一項  違約不交割與間接正犯/619
第二項  沖洗買賣與相對委託行為之禁止/627
第三項  連續交易與炒股/638
第四項  散佈流言或不實資料/653
第五項  融券放空投資人得否請求操縱股價者損害賠償?/657
第十一節  時效/662
第十二節  證券仲裁之法制/664
第十三節  投資人保護與團體訴訟/672
第十四節  投保中心提起解任董監事及代表訴訟之新規範/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