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林靜如(律師娘)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自己的喜怒哀愁,有人會懂。
於是,她開始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感性、知性兼具,贏得廣大迴響。獲《財訊》雙週刊專題採訪、中視新聞採訪報導,受邀成為《親子天下》嚴選部落客、Mamibuy駐站作家、媽媽經專欄作家、《皇冠》雜誌專欄作家,並曾為《蘋果日報》「律師娘講悄悄話」專欄作家。
著有女性法律療癒短篇故事《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轉身的幸福──律師娘×愛情辯護》,及長篇小說《離婚事務所》。
她鼓起勇氣,跨出了第一步,相信你也可以。
◎【律師娘講悄悄話】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lawyerwife
◎臉書社團:【律師娘的幸福召喚】、【律師娘─改變吧!女人要有競爭力!】、【律師娘:你不能不知道的婚姻真相】
◎婚姻、親子、家庭的法律資訊分享:line帳號@xat.0000188331.82g
推薦序──我是律師娘的老公/吳存富(可道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自序──認真面對自己的選擇
PART 1
愛過不傷心
愛,很簡單(未成年性行為)
我們都要學會,用一個完整的自己去愛。
青春練習曲(未成年懷孕)
至少,你勇敢面對了自己的愛情。
夢的真相(截圖分享的法律陷阱)
轉念,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
愛情量販俱樂部(侵害貞操權損害賠償)
世上沒有人是真正完美的。
幸福的模樣(性騷擾防治法)
女人不是只能接受命運,也能挑戰命運。
面具(婚生否認)
不畏他人眼光,才能果斷決定自己的人生。
裸戀(妨害家庭)
即使一閃而過,曾經的情意也不會消逝。
假日的聖誕老婆婆(監護權歸屬)
有一天他會懂,真正把整個世界留給他的人是誰。
最閃亮的是你(遇家暴時,保護令的申請)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
PART 2
從眼淚學會的事
主婦的大事業(商標法)
無論什麼年紀、什麼處境,你都要有目標而活。
那一巴掌(家庭暴力防治法)
永遠不要忽視暴力的嚴重性。
誰慢了拍(隱匿已婚)
該負責讓你幸福的,永遠是你自己。
春雷(妨害秘密)
要討好一個人不難,只要打從心底喜歡他就好。
愛的理由(偽造文書)
先擺脫需要被愛肯定,你才能找到自己被愛的理由。
捨不得(拋棄繼承之祭祀權)
你一廂情願地付出了那麼多,但真的是他想要的嗎?
PART 3
幸福且快樂著
只是忘了(通姦罪)
你只是選錯了一個記憶力不好的男人。
從前,有一個公主(善意父母原則)
王子與公主結婚後,上演的其實是家庭寫實小說。
保存期限(婚姻契約)
相信愛,它就不會結束。
單身的進擊(占有輔助人的合法占有)
人生,正是一連串的選擇。
誤會一場(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女人!自信能讓你更美麗。
回憶的抽屜(結婚無效之剩餘財產分配)
在這裡面存放的,是讓你自己不被遺忘的價值。
撲火(徵信社的新招)
他的唯一只能是我,不能是別人。
執迷不悔(離婚相關請求權)
先看見你自己,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
PART 4
因為相信
我們的孩子(剩餘財產分配的撤銷)
在照顧別人之前,記得先照顧好自己。
不完美的對等(繼承人的婚生否認)
並非只有一百分的對等,才是完美。
以幸福交換幸福(祖父母的監護權)
深愛一個人,便希望用自己的幸福交換他的幸福。
最愛(撤銷贈與)
無論你變成什麼樣子,都是我一輩子的摯愛。
一半,一半(監護宣告)
就從那一刻起,我知道,我變成「一半」的女兒了。
這一刻(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我不想經歷的,怎能讓我的摯愛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