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台灣醫事鑑定多採機關鑑定模式,以鑑定機關為名義出具意見書,僅記載合議之結論,不記載合議之過程與不同意見,且不派員到庭說明與接受詰問,形式上剝奪了司法檢察機關對鑑定意見進行證據調查之可能;而司法檢察機關亦欠缺審查鑑定意見之實質能力。是以「醫事鑑定與法院之實質審判權」為題,邀請吳志正老師、楊秀儀老師、王志嘉醫師與姚念慈法官進行座談,從醫界、法界、學界、與實務界不同面向切入,提出精闢之見解。
作者簡介
邱玟惠 助理教授
【現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
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
民事法、醫事法
【經歷】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任兼任講師(97.09~98.06)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任兼任助理教授(98.09~102.06)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任行政院國科會社科中心計劃博士後
研究學者(98.09~100.08)
台灣醫事法學會,任秘書長(100.03~ 102.03)
馬偕紀念醫院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任委員(101.01~迄今)
馬偕紀念醫院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任諮商委員(101.06~迄今)
台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任委員(101.09~迄今)
三軍總醫院人體試驗審議會,任審議委員(102.08~迄今)
吳志正 助理教授/醫師
【現職】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台大醫學系/法律系合聘兼任教師
【學歷】台大醫學士/東吳大學法學博士
楊秀儀 副教授
【現職】
陽明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
醫療法律, 生命倫理
【經歷】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2003 年~迄今)
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品質委員會委員(2003~迄今)
中央健康保險局「法律諮詢小組」委員(2003 年~迄今)
行政院衛生署法規會委員(1998~迄今)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訪問研究員(1993~1994)
Visiting Researcher,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Harvard LawSchool, (1993~1994)
姚念慈 法官
【現職】
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醫療專股法官
【學歷】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
王志嘉 醫師/助理教授
【現職】
三軍總醫院主治醫師
【學歷】
台大醫學士/東吳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
家庭醫學(各類急慢性疾病、健檢諮詢與建議、衛教諮詢、預防醫學等)、社區醫學、醫學倫理及醫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