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珍.奧斯汀看來,只有男女彼此平等、尊重、相愛的婚姻才是合乎人性和道德的,
這樣的婚姻才會有幸福,女性和男性具有平等的追求愛情的權利,
並把自己對戀愛婚姻的理想寄託於她的小說中。
作者簡介
珍.奧斯汀(Jane Austen)
出生於十九世紀初的牧師家庭,終身未婚,專心寫作,一共創作六部長篇小說,包括:
◎《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與偏見》
◎《Sense and Sensibility理性與感性》
◎《Emma愛瑪》
◎《Mansfield Park曼斯菲爾莊園》等世人耳熟能詳的作品。
並多次被改編為電視影集或電影,因為故事情節生動曲折,改編作品也讓導演、編劇、演員能大有發揮,每每獲得大獎。
她擅長描寫人物,而對話自然、個性鮮明,閱讀時充滿生動感覺。她的作品也許可以當作「愛情輕喜劇」來看,描寫男女在愛情及步入婚姻之間這段過程中的鬥智角力;但是她的作品卻不僅止於表面上的言語幽默,更生動地反映了當時的風俗人情及社會狀況,也因為內容充滿機智,在不同的年代中閱讀仍饒富趣味。她因此被與莎士比亞相提並論,也被小說家毛姆評為「世界十大小說家」。
一、導讀:智慧而幽默的平凡人生──珍.奧斯汀和她的愛情小說
二、《理性與感性》本文
三、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