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乃為民法債編之核心,規範契約之條文之多,乃居我國現行法規範之冠。然契約之內容又可分為契約總論與契約各論,前者乃集各種契約之共通原則為一身,為契約各論之共同原則。至於後者則為各種契約類型之特別規定,如買賣、贈與、租賃等。本書所論述者,乃以契約總論為主軸。由於我國民法債編通則所規範之內容涵蓋契約總論、各種之債及債之通則相關規定,常令學習債法者無法有效率就契約法總論建立完整體系及邏輯概念。藉由本書之研讀,讀者則能建立契約總論之體系架構,對有助契約各論之學習,並進而有效率完成契約法之學習。
作者簡介
姚志明
【現職】
中原大學法學院教授
考試院法規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工程法律學會理事長
高雄市都市計畫更新及爭議審議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醫師公會法律顧問
【經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律學系系主任、
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EMLBA執行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考試院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
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
高雄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德漢漢德法律辭典(主編)
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之研究
侵權行為法研究(一)
誠信原則與附隨義務之研究
債務不履行之研究(一)-給付不能、給付遲延與拒絕給付
侵權行為法
證券交易法導讀
民事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不完全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
工程法律基礎理論與判決研究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理論與案例研究
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
二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契約之基本概念/1
第一節 前 言/1
第二節 契約與民法債編/5
第三節 契約之意義/6
第四節 契約之定位/9
第五節 契約之解釋/18
第六節 契約與契約自由原則/19
第六節 好意施惠關係非為契約關係/26
第七節 實例解題之注意事項/29
第二章 契約之類型/33
第一節 有名與無名契約/33
第二節 單務與雙務契約/35
第三節 要式與不要式契約/37
第四節 要物與不要物契約/38
第五節 要因與不要因契約/39
第六節 預約與本約/41
第七節 主契約與從契約/44
第八節 自主與附合契約/45
第九節 有償與無償契約/47
第十節 一時性與繼續性契約/49
第三章/契約之成立/51
第一節 契約成立之基本概念/51
第二節 契約成立之方法的意義/58
第三節 契約成立與意思表示/60
第四節 契約成立之一般方法/71
第五節 契約成立之特殊方法/99
第六節 小 結/101
第四章 契約之效力/103
第一節 概 說/103
第二節 契約之履行(契約之第一階段效力)/109
第三節 契約債務不履行(契約之第二段效力)/151
第四節 雙務契約之特別效力/214
第五節 涉他契約/229
第五章 契約之消滅/239
第一節 概 說/239
第二節 契約之解除/240
第三節 契約之終止/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