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經濟分析雖然國際上已經成為主流,但有兩個問題,一是,去法律化,二是,英美法偏見。去法律化表現在,將法律視為誘因,係黑箱立法者(政府)達成政策的工具,則法律即失去了其規範意義,而非法律了;英美法偏見,來自於分析對象的法律預設多是英美法,而非大陸法或混合法。本書主張,法律的經濟分析,必須是寇斯式的,不能是皮古式或波斯納式的──〈科斯經濟學的法學意義〉與〈物權外部性問題〉兩文,最是相關。英美法偏見,尤其表現在侵權法的分散類型與懲罰手段,〈過失責任作為私法自治之原則〉一文,對之有詳細的說明。本書的其他論文,也多是針對本土議題,創造性轉化了經濟分析。
作者簡介
簡資修
【現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合聘副教授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
三版序
基礎理論
第一章 科斯經濟學的法學意義
壹、前 言╱3
貳、市場交易與損害權利化╱5
參、損害相互性與法律概念╱10
肆、作為市場之替代的法律無恣意性╱12
伍、法律的規範系統性與經濟分析╱19
陸、結 論╱24
第二章 寇斯的《廠商、市場與法律》——一個法律人的觀點
壹、前 言╱27
貳、寇斯對經濟學的批判╱29
參、空污費之例╱36
肆、公平交易法之例╱39
伍、侵權行為法之例╱41
陸、結 論╱44
附論一 波斯納與法律經濟分析——一個辯護性的說明╱46
附論二 市場、法院或政府——法律實踐的制度面向╱55
附論三 習慣:游移於事實與法律之間╱65
債物之分
第三章 物權外部性問題
壹、前 言╱78
貳、外部性之謎:Merrill & Smith模型╱81
參、謎外謎:公示作為外部性?╱87
肆、回歸基本面:公示即內部化╱94
伍、法律實踐:善意之保護╱98
陸、結 論╱101
第四章 一物二賣——有效率之不履約或債權之侵害?
壹、前 言╱103
貳、財產權保障方式之效能分析——金錢賠償、強制履行與回復原狀╱105
參、財產權保障之憲法基礎與法律體系╱110
肆、民法第二四四條修訂之商榷——特定債權人不應具撤銷權?╱114
伍、結 論╱123
三版補記╱124
參考文獻╱128
附論 契約法:法定與意定之均衡╱131
第五章 讓與(買賣)不破租賃及其類推適用——長期投資保障觀點之分析
壹、問題之提出╱145
貳、租賃物權之需求與其公示供給╱148
參、幾個爭議問題╱152
肆、租賃物權之形式限制——公證?╱155
伍、類推適用——使用借貸?分管契約?╱158
陸、結 論╱163
第六章 公寓大廈屋頂平台之產權研究
壹、前 言╱165
貳、現狀——共有╱166
參、改革——公有?╱171
肆、衡量——專有╱172
伍、結 論╱175
附論 國家、市場與社會——以台灣的公寓大廈規範為例╱180
侵權賠償
第七章 過失責任作為私法自治之原則
壹、前 言╱195
貳、過失與行為危險╱197
參、過失與嚴格責任╱202
肆、過失與故意╱204
伍、過失與契約責任╱206
陸、過失與物權效力╱208
柒、過失與不法╱211
捌、過失與損害填補╱215
玖、結 論╱219
第八章 不法行為的決定時點——預防科技的不足或安全活動的逾越?
壹、前 言╱221
貳、水泥廠防治空氣污染之例╱222
參、Reasonable Man Standard(RMS)的經濟分析╱223
肆、預防科技的進步誘因╱232
伍、結 論╱234
附論 命令管制非侵權責任之本質──回應〈過失責任標準經濟分析之再省思〉╱235
第九章 故意侵權法的經濟分析——兼評Landes & Posner模型
壹、前 言╱249
貳、故意的三種理解:行為或(不法)責任╱252
參、故意的經濟模型:故意或預謀╱256
肆、故意、預見與交易╱260
伍、故意與權利╱利益之辨╱262
陸、故意與懲罰性規定╱264
柒、應從交易機制而非命令管制看侵權法:代結論╱265
第十章 醫師的賠償責任與說明義務——經濟分析與其法院實踐
壹、前 言╱267
貳、賠償責任與防禦性醫療:一個尋租模型╱269
參、產品責任?危險活動?╱274
肆、說明義務╱282
伍、結 論╱289
第十一章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過失推定——經濟功效與司法仙丹
壹、問題之提出╱291
貳、賠償責任與過失推定——以嚇阻功能為中心╱294
參、實務探討——規避之門與爭點失焦╱308
肆、結 論╱321
附論 保護他人之法律,所為何來?——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二號民事判決評釋╱326
第十二章 科學證據與侵權行為法——美國有關邊得克汀訴訟的省思
壹、前 言╱335
貳、有關邊得克汀的訴訟╱336
參、科學證據與證據能力╱349
肆、科學證據與訴訟衡平╱354
伍、科學證據與社會財富╱356
陸、侵權訴訟與科學發現╱357
柒、結 論╱359
參考文獻╱360
救濟與人權
第十三章 消滅時效的證據衰竭不等說——並論其在物上與公法請求的適用
壹、前 言╱367
貳、幾個消滅時效論據的虛答╱369
參、消滅時效的證據衰竭解說╱373
肆、消滅時效不適用於物上請求權╱376
伍、主觀主義消滅時效之採取?╱381
陸、非稅捐公課不應類推適用民法的長消滅時效╱384
柒、人民對於政府的公法請求權應享較長的消滅時效╱390
捌、結 論╱395
第十四章 風險、社區與人權保障——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案之經濟分析
壹、前 言╱397
貳、風險形成與法律救濟╱400
參、風險分配與社區自治╱404
肆、風險隔離與人權保障╱409
伍、個案裁判與協商制度╱412
陸、法律條文與法律體系╱413
柒、結 語╱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