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您忘记密码了吗?
1,572,101 本书已上架      购物流程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有店 App


当前分类

浏览历史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教科书/政府出版品 > 政府出版品 > 大陸事務法規彙規(修訂11版)[軟精裝]
大陸事務法規彙規(修訂11版)[軟精裝]
上一张
下一张
prev next

大陸事務法規彙規(修訂11版)[軟精裝]

作者: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出版社: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出版日期: 2014-04-01
商品库存: 点击查询库存
以上库存为海外库存属流动性。
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配送时间不包括出版社库存不足需调货及尚未出版的新品)
定价:   NT200.00
市场价格: RM30.43
本店售价: RM27.08
促销价: RM26.78
剩余时间: 请稍等, 正在载入中...
购买数量:
collect Add to cart Add booking
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一、本彙編係「編訂11版」,就當前大陸工作經常適用之法規,包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之法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彙編而成。

  二、為因應與大陸及香港、澳門間交流之情勢發展以及政策之調整,各機關配合新訂、修正或廢止相關大陸工作法規,原修訂10版所收錄之法規,業經大幅修訂,為利各機關於大陸工作推展時查詢最新相關法規,故重新檢視並更新編印本法規彙編。

  三、本彙編修訂11版,區分為九大單元,分別為「基本類」、「組織類」、「法政社會類」、「文化教育類」、「財經交通類」、「港澳事務法規」、「大陸事務相關協議」、「其他」與「司法院大法官就兩岸事務有關之解釋」共九章。

  四、為利機關查考,於「法政社會類」、「文化教育類」、「財經交通類」及「港澳事務法規」等四章,各相關法規爰配合兩岸條例之條文順序編列。例如:「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列為「法政社會類」之法規,係內政部依據兩岸條例第10條第3項所訂定,遂置於兩岸條例第10條之下。以上編排方式係便於讀者一目瞭然,並提供各機關業務人員參考運用。


作者介紹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