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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約:台灣教會對同志議題之聖經詮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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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約:台灣教會對同志議題之聖經詮釋探討

作者: 艾蘋
出版社: 台灣好世協會
出版日期: 201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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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性傾向是罪嗎?解讀台灣教會近20年來對同志議題之聖經詮釋。

  ◎上帝是愛--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主的身上。
  ◎教會中沒有同志?看見上帝家裡的外人--同志基督徒。
  ◎性傾向是罪嗎?解讀台灣教會近20年來對同志議題之聖經詮釋。

  本書旨在探討台灣教會對同志議題的聖經詮釋衝突。

  由於台灣教會對於同志議題的立場已經形成激烈的對立局面,同志基督徒在傳統教會中的處境日益艱難,而衝突的核心問題正在於雙方陣營對此議題的聖經詮釋;因此,本研究整理了1992年至2014年3月間的重要文獻,分析不同觀點的詮釋原則,以及造成衝突的主要原因,探討雙方的對話空間,期能幫助讀者對此議題有較清晰的了解,並堅固位於衝突核心的同志基督徒更有力量面對信仰。

  傳統神學視「聖經反對同性戀」為絕對真理,並以七處相關經文為如山鐵證。因此,本文便針對這些討論進行分析,包含五處直接經文:利18:22, 利20:13, 羅1:26-27, 林前6:9, 提前1:10;以及兩處間接經文:創19和創1-2。此外,由於台灣同志神學的興起與台灣同志的處境密切相關,因此本文在探討聖經詮釋之前亦先就台灣同志的處境進行分析。

  現階段雙方陣營對於七處經文的聖經詮釋不僅立場壁壘分明,詮釋原則亦迥然不同,即便立於相同的立場,其詮釋方法和觀點也未必全然一致。不過基本上,反對同性戀的學者主要仍以字義解經法為依歸,並以聖經無誤論為基礎。支持同志的學者則以歷史批判法為主要原則,並以處境神學為進路。

  衝突的聖經詮釋、激烈的立場對立,使當前台灣教會對同志議題的辯論幾乎沒有對話的空間;然而,作者仍期待透過文獻的爬梳、分析,幫助讀者對此一議題有較完整的了解,並期待在衝突張力的臨界點,使我們的眼目從議題討論回到生命的對遇,在真實的關係中體會上帝的心意。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艾蘋


  教育工作者,基督徒。

  作者在90年代開始接觸同志與教會議題,同時間參與了師範院校內同志社團的建立,以及MCC宣教士在台灣的同志事工,並於長老教會受洗。

  2002年底開始召聚花蓮瑪拉同志團契聚會,致力於化解同志與教會的隔閡。

  2012年,作者進入神學院接受裝備,在同志與教會衝突的高峰完成此神學碩士論文,期盼在困境中找到契機,發現一條通往愛的道路。
 


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文獻探討
第三節:研究問題與論文架構

第二章:台灣同志神學的背景
第一節:台灣同志運動的興起
第二節:台灣同志基督徒處境
第三節:台灣同志神學論述

第三章:台灣教會反對同性戀的聖經詮釋
第一節:利未記中的禁令:利18:22、20:13
第二節:保羅書信的責備與警告:羅1:26-7、林前6:9、提前1:10
第三節:所多瑪事件的例證:創19:1-11
第四節:創造秩序的總原則:創世記1-2章

第四章:台灣教會支持同志的聖經詮釋
第一節:利未記禁令的用意
第二節:保羅書信的原意探討
第三節:所多瑪事件的罪責還原
第四節:創造故事的祝福

第五章:雙方立場的詮釋分析
第一節:反同立場的聖經詮釋原則
第二節:支持同志的聖經詮釋原則
第三節:詮釋差異的衝突

第六章: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