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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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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十七版)

作者: 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出版社: 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 2020-02-10
商品库存: 点击查询库存
以上库存为海外库存属流动性。
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配送时间不包括出版社库存不足需调货及尚未出版的新品)
定价:   NT480.00
市场价格: RM73.01
本店售价: RM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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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6月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11月考)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八年已改版十七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8.12.16修正)
  (1)為充分保障民眾權益,修正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撤銷或廢止徵收之申請人資格,規定任一繼承人得為其全體繼承人之利益請求之。

  (2)因興辦事業可能分多項工程進行,為能遂行徵收目的,宜於興辦事業整體工程全部驗收始認屬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定明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規定之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及完成使用之定義。

  (3)明訂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權案件之申請人資格、辦理程序及撤銷或廢止徵收情形及相關案件之報送程序。

  (4)若因土地徵收相關事件致原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受損害,定明該損害賠償責任及經費負擔,應由造成損害之機關負擔。

  2.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修正)
  為利祭祀公業與神明會土地之清理,增列依祭祀公業條例第50條或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規定申請更名登記得免附權利書狀之規定,一併配合修正未提出權利書狀登記完畢後應公告註銷之情形。又為因應簡政便民措施推動與法規鬆綁,新增由中央地政機關公告免予提出權利書狀之規定,以利實務執行。

  3.都市計畫法(109.01.15修正)
  相關主管機關於主要計畫擬定後,送審議前,應公開展覽及舉行說明會,並應將相關日期及地點刊登新聞紙或新聞電子報周知。嗣後該主要計畫經核定或備案後,應於接到核定或備案公文之日起三十日內,將主要計畫書及主要計畫圖發布實施,並應將發布地點及日期刊登新聞紙或新聞電子報周知。

  4.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8.09.19修正)
  配合水利法修正,對於已依規定辦理出流管制計畫審查者,免再依本規則有關整地排水相關規定辦理;另配合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公告之「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增訂該特定區域計畫範圍之土地不受全國區域計畫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規定。

  【考生上榜心得1】不動產經紀人榜眼:邱婷鈺
  國文:66
  民法概要:63
  不動產估價概要:82
  土地法與相關稅法:85.5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7.5

  其實剛開始備考時壓力很小,是一直到考前2、3個月時,才開始對讀書進度緊張起來,壓力就隨之排山倒海而來,還好馬上調整自己趕上讀書進度。 但課程條文有些真的不太好背、很容易忘記,我知道這沒有什麼捷徑,除了上課聽三民老師仔細講解外,在寫考古題時忘了就是翻書、複習,一次比一次忘得少,就算有進步了。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其實都在考法規,如何去融會貫通是最大的課題,三民輔考老師在這方面幫我很多,在這裡我以下分享各科的準備方法:

  (一)土地法及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土地法相關法規準備起來非常費時。三民戴久喨老師將土地法相關法規轉換成體系表呈現,而不只是單純的背誦而已。 土地稅相關法規方面,概念及計算都很重要,常會出現在選擇題。三民謝萬華老師萃取考科菁華,讓考生於短時間內快速掌握考點,本科準備上跟著三民老師的腳步就對了。

  (二)不動產估價概要
  不動產估價概法規不到150條,是所有科目中準備起來最划算的。就算沒有什麼時間,這科一定不能放棄。 三民蔡老師會先將本科重點講解給同學了解,再策略性地教同學如何準備。計算並不難,但前提是要有觀念基礎才知道怎麼算。

  (三)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主要有四個法規,近年來常有修法,當年度需特別注意修法重點。這科要記憶的也很多, 建議結合生活經驗來記,此科選擇題相對比較直觀,但由於申論題可發揮的空間很大,因此要拿高分不容易,需花一些時間設計答題內容,盡量越豐富越好。

  (四)民法概要
  民法的條文內容非常可觀,其中以債編及物權編最難但也是重要考點。民法三民戴久喨老師一樣會將條文重點整合成體系表, 常於課堂上結合有趣的,或是生活上常見的例子做說明。因民法的繼承編及親屬編條文數量相對少、考點明確、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準備起來報酬率相對高,建議不要放棄。

  (五)國文
  因準備專業科目花了不少時間,國文除了吃學生時代的老本外,平常有機會就多閱讀培養些語感, 包括文章架構及各種表現方法等,有什麼方法就都儘量用上,避免文章讀起來語言無味、言之無物。

  【考生上榜心得2】地政士上榜生:林家宇
  國文(作文):51分
  土地法規:64分
  土地稅法規:95分
  土地登記實務:72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71分

  我是非本科系考生,大學時選修不動產相關科系的課程接觸到地政士這個職業,因而在畢業後進事務所任職助理的工作。因為在這個行業不會對助理有一輩子的職涯規劃,也想取得證照來增加客戶對我的信任,因此有非考上不可的壓力。這是我第二次參加地政士考試,去年大四時花了三個月的時間一邊重修本科系學分,一邊自學的準備地政士考試,那時感覺蠟燭兩頭燒,雖然離上榜還差了一大段分數,但我認為今年上榜是因為有去年打下的基礎。老師常說客戶不會問你考幾次,只會問你有沒有證照,以此勉勵各位考生!


作者介紹


目錄

【基本法規】
一、民法(108.06.19修正)
二、民法總則施行法(104.06.10修正)
三、土地法(100.06.15修正)
四、土地法施行法(100.06.15修正)
五、平均地權條例(108.07.31修正)
六、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104.06.22修正)
七、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修正)
八、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1.06.27修正)
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103.11.14修正)
 
【登記及測量類法規】
一、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6.01.09修正)
二、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修正)
三、地政士法(107.01.31修正)
四、地政士法施行細則(91.08.01修正)
五、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102.09.06修正)
六、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修正)
七、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106.06.09修正)
 
【估價類法規】
一、地價調查估計規則(102.12.31修正)
二、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99.06.24修正)
三、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2.12.20修正)
 
【地用類法規】
一、區域計畫法(89.01.26修正)
二、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102.10.23修正)
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修正)
四、都市計畫法(109.01.15修正)
五、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8.06.14修正)
六、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8.09.19修正)
七、農業發展條例(105.11.30修正)
八、都市更新條例(108.01.30修正)
九、信託法(98.12.30.修正)
 
【地稅類法規】
一、稅捐稽徵法(107.12.05修正)
二、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02.01.07修正)
三、土地稅法(104.07.01修正)
四、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03.01.13修正)
五、土地稅減免規則(99.05.07修正)
六、增繳地價稅抵繳土地增值稅辦法(80.08.16修正)
七、遺產及贈與稅法(106.06.14修正)
八、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06.06.13修正)
九、房屋稅條例(103.06.04修正)
十、契稅條例(99.05.05修正)
十一、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89.11.08修正)
十二、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相關條文)(108.07.24)
十三、107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108.02.19訂定)
 
【不動產類法規】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00.12.30修正)
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1.03.22修正)
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修正)
四、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修正)
五、公平交易法(106.06.14修正)
六、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4.11.25修正)
七、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92.06.26修正)    
八、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05.02修正)
九、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1.01.03修正)
十、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102.11.01)
十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104.12.29)
十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104.04.13)
十三、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10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