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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不可不知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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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不可不知的法律風險

作者: 可道律師事務所
出版社: 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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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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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NT400.00
市场价格: RM60.84
本店售价: RM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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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即便醫療行為符合常規,也可能負損害賠償責任?
★醫療糾紛發生時,由誰負責證明已充分盡到告知義務?
★如何判斷醫師有無失職或醫療疏失?
★如何降低被判違反醫療常規的機率?
★除了醫療常規,可有其他判斷有無醫療疏失的依據?

近年來,醫療爭議案件時有所聞,醫病專業知識的落差,讓救人者經常為官司所苦。
若想避開刑事訴訟、民事賠償、行政處分,你必須具備相關法律常識、理解醫療常規與醫療行為的合理範圍,從此遠離各種法律訴訟。
從刑事、民事、行政、勞資等面向切入,本書蒐羅因醫事相關而可能引發的各式糾紛個案,並引用判決,由律師逐一點出審判重點,幫助讀者建立足夠的相關背景知識,在面臨醫療糾紛時,不再無所適從、茫然無依,懂得法官判決心證,得以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醫療相關從業人員必看:從過往判決,洞悉風險觸發因子,時刻留意,避免陷入糾紛。
醫療機構經營者必備:掌握醫療法、醫事法、勞基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不再誤觸法規,影響營業績效。
身陷醫療糾紛官司者必買:理解法官判決的思考路徑,找到於己有利的蒐證方向。
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必參考:蒐羅各類判決,援引前例最佳參考指南。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可道律師事務所
編著者:

吳存富律師
現職:可道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政治大學碩士

曾宥鈞律師
現職: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
學歷: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東吳大學研究所

陳淂保律師
學歷:文化大學法律系

吳禹慶律師
現職:亮遠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世新大學新聞系

蔡亦威律師
現職:準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

唐詩雅律師
學歷:世新大學法律系


相關著作:《別讓勞資爭議損害你的權益》《別讓離婚拖垮你的人生》《別讓買房變成你的惡夢》


目錄

前言
第一部/民事責任
醫療告知義務
    即便醫療行為符合常規,也可能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書面方式告知手術風險並取得患者簽名,就符合告知義務?
    醫療糾紛發生時,由誰負責證明已充分盡到告知義務?
    除了提出風險告知書與手術同意書,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已善盡告知責任?
醫療糾紛
    醫美診所應如何注意有無違法風險?
    法院會根據醫療鑑定結果裁決?
    醫美結果不如預期,診所應負賠償責任嗎?由誰判定?
    如何判斷醫師有無失職或醫療疏失?
    醫療疏失都是醫師診治時態度輕率所造成的?
醫療疏失之認定
    醫師不是神,怎麼判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
    如何降低被判違反醫療常規的機率?
    除了醫療常規,可有其他判斷有無醫療疏失的依據?
    病患不具醫療知識,也要負舉證責任嗎?
醫療行為造成之損害
    受到醫療損害,可以要求哪些損害賠償?
    手術失敗,可能求償多少精神慰撫金?
第二部/刑事責任
刑事上醫療疏失
    出院時狀況良好,出院後驟逝,如何判斷為醫療疏失?
    CPR做到一半緊急暫停也算過失?
    頭痛不能只醫頭,醫師得幫患者留意有無其他病症?
    同時面對多個病患,一時未能注意,出事了怎麼辦?
    病患自行掙脫約束帶,導致醫療管路脫落致死,護理師需負責任嗎?
    拿藥「五對」不可少,藥劑師給藥不可不慎!
不知不覺誤觸法網
    修改手術同意書可能有什麼後果?
    沒上班卻請領藥事服務費用會有什麼問題?
    取得國外學位,在臺行醫行不行?
    不稱醫師喊主任,換個頭銜就有機會規避法律責任?
    給個方便,非本人就診,不看診只領藥行不行?
    在接骨中藥房敷藥也算醫療行為?
第三部/行政責任
醫美廣告誇大不實
    反正是廣告,有部分療效就可以?
    廣告用詞一定要與衛福部核定產品仿單的刊載用語一致?
    在購物台用「講」的也會被判廣告誇大不實?
健保局裁罰
    病歷怎麼做才算清晰完整,不會受罰?
    醫療急迫時,醫師能不能兼藥劑師?
    名義上的診所負責人也得受罰?
醫師法
    醫療業務有限定範圍,小心不要越過界
    被依不適用的條款做成懲戒處分怎麼辦?
    利用優惠方案促銷醫美療程行不行?
行政機關開罰
    診所招牌跟申請核准的機構名稱不完全相符是否違法?
    如果提供更多項目,收費可否高於醫療費用標準表?
    向患者收取自費款項,自費醫療項目用字遣詞要注意
第四部/勞資
招聘
    醫療機構適用勞基法嗎?
    傾向聘用女性員工,小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解除僱傭關係
    聘任契約到期,如何判斷是否符合續聘條件?
    被要求自動請辭,怎麼判斷機構所為是否合法?
    莫名被解聘,醫師該如何爭取自身權益?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