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困山洞,水盡糧絕,大家約定抽簽吃掉一人,以救活大多數時,你會參加嗎?如果受困的探險隊員吃掉同伴,他們獲救後應該因謀殺罪而判死刑嗎?
如果犧牲一個同伴和10個拯救人員才救出倖存者,處死他們是荒謬嗎?
但是,如果人不應該因飢餓而偷竊,法律應該容忍人因飢餓而殺人嗎?
法律不光是法官和律師的事,透過思考這案件,我們將重新審視法律、人情、公義、道德、判決、犯罪、殺人、刑罰、赦免、辯護和審判等概念。
1949年,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富勒(Lon Fuller)虛構的山洞案件,是史上最偉大的虛構法律案,藉五位法官的陳詞展示了20世紀中葉的法哲學思想。
如今,本書作者薩伯(Peter Suber)增添了九條新思路,再以山洞奇案闡述了晚近五十年法律思想的發展。
本書兼收了富勒和薩伯兩人共十四個觀點,有如一桌法哲學的盛宴,讓讀者品味精彩而動人心魄思辯,培養面對法治社會的法學素養。
推薦文一:期待第十五個觀點◆ 曾志朗 ..............3
推薦文二:一生必讀的著作◆ 陳文敏 ..............6
導讀:擺脫掩耳盜鈴的法律形式主義◆ 廖元豪 ..............7
序言:史上最偉大的法律虛構案◆ 薩伯 ..............10
導言:奇案背後的法理思考◆ 薩伯 ..............18
第一部分
四三○○年:
五位法官,五個觀點
◆ 富勒
觀點一: 尊重法律條文
首席法官特魯派尼:法律條文不容許這樣的例外。..............30
觀點二: 探究立法精神
福斯特法官:判他們有罪,就等於承認我們的法律不再彰顯正義。..............35
觀點三: 法律與道德的兩難
唐丁法官:犧牲了十位拯救人員而救出來的劫後餘生,
我們最後卻判他們死罪,實在荒謬絕倫。................................44
觀點四: 維持法治傳統
基恩法官:法官必須按照當前的法律條文如實地解釋,
因為這才可以維持法律的尊嚴和法治的傳統。...........................53
觀點五: 以常識來判斷
漢迪法官:用平常心看這件案,要判決實在非常容易。..............62
最後判決 ..................73
後記 ..................74
第二部分
四三五○年:
九位法官,九個延伸觀點
◆ 薩伯
觀點六: 撇開己見
首席法官伯納姆:法官在判案時要忘掉自己的價值觀,只依法律行事。..............76
觀點七: 判案的酌情權
斯普林漢姆法官:法律容許彈性處理迫不得已的特殊情況。..............96
觀點八: 一命換多命
塔利法官:為了保存多人的性命而犧牲一個人,罪在哪裡?..............120
觀點九: 動機與選擇
海倫法官:被告根本不想殺人,他們假如有選擇的話當然不會殺人。..............134
觀點十: 生命的絕對價值
特朗派特法官:一條命就是一條命,
怎能只當作一個統計數字,隨時都可犧牲?..............152
觀點十一: 契約與認可
戈德法官:跟強姦案一樣:
開始時同意,後來改變主意,始終也是變了不同意。................164
觀點十二: 設身處地
弗蘭克法官:假如我在他們的處境時也會那樣做,
我憑甚麼權威去判他們有罪?..................183
觀點十三: 判決的道德啟示
雷肯法官:死者最後有點怕,建議再等幾天,四位被告都沒有理會。..............186
觀點十四: 利益衝突?
邦德法官:我四五年前曾替通話器的電池生產商打官司,
為了避嫌唯有棄權。..............201
尾聲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