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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肯定論

作者: 森炎
出版社: 光現出版
出版日期: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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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你支持死刑嗎?
如果是,請用森炎的方式支持!

  日本前東京、大阪地方法院法官──森炎,
  他探究冤罪、批判日本司法、審理過無數重大刑案……
  一位如此重視司法品質的法官,為什麼仍然支持死刑?


  日本和臺灣一樣,七、八成以上的市民都支持死刑,這樣的民意背後究竟隱藏了什麼樣的深層心理?森炎在這本堪稱為追尋死刑根據的旅程筆記中,一一梳理古典死刑思想與現代死刑案,找出死刑的「終極根據」。

  死刑的終極根據──「不可殺人!」

  「不可殺人」是一條戒律,任誰都不能否定。死刑,就是唯一一種透過法律的力量,喚起我們「不可殺人」的意識,讓人類得以「共存」,維繫最低限度「社會安全」的制度。

  假設今天在一個廢死的社會裡,要如何將「不可殺人」的戒律深植於人民的心中呢?當你在盛怒之下拿起刀要砍人,或是冷靜而有計畫地預謀一起殺人案……此時,已經喪失所有「法的力量」強制為你踩剎車——因為就算殺人也不會被判死,他人是死是活都與我無關!

  死刑的核心──社會共感、全民「共苦」

  1999年,發生一起震撼全日本社會的「光市母女殺害事件」,被害人遺屬一家慘遭殺害、姦屍,他悲憤地說:「如果不判(加害人)死刑,我無法重新站起來……」

  在什麼情況下,國家可以替代被害人執行死刑呢?當被害人情感得到社會的「共鳴」、當全市民都一同背負「被害人的死」與「遺屬的傷痛」時,死刑得以正當化。死刑,不僅是維繫我們「共存」的根據,更是建立在我們與被害人「共苦」的基礎上。

  當代的死刑,已經不是刑罰,而是抹殺!?

  森炎基於尊重民意,肯定死刑這個制度。然而,近來的死刑案其實已經逐漸偏離其原意。

  以「秋葉原殺人事件」為例,從加害人的犯案背景來看,他在日本企業「終身僱用」瓦解之下淪為派遣工,可以說是社會制度轉換下的犧牲者。森炎對於這樣的死刑判決提出質疑──到底死刑是為了維護「社會安全」而存在,還是像納粹屠殺殘障者的優生學思想般,只要是「對社會沒有貢獻的失敗組」、「不值得存活的生命」,就進而抹殺?

  死刑,就是一個由「被害人復仇的渴望」與「社會安全的維繫」所交織而成的網。

  目前,臺灣已經通過「國民法官草案」。今天,不是只有刑案當事人才得面對死刑,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也有義務必須參與司法審判,關於「死刑」,沒有人能置身事外!請與本書作者森炎,一起踏上思辨的旅程。

名人推薦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朱家安│哲學雞蛋糕腦闆
  ★江鎬佑│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
  ──思辨導讀!

  ★沈伯洋(撲馬)│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專業審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森炎


  1959年出生於東京都,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曾任東京地方法院、大阪地方法院法官,現為執業律師(東京律師會)。擔任法官時代,曾在官民交流計畫中由最高法院派遣至民間企業,派任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公司一年。

  著有《司法權力之內幕》(筑摩新書)、《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臺灣繁體版為商周出版)、《死刑與正義》(講談社現代新書)、《司法殺人》(講談社)、《量刑行情》《為何日本人相較他國肯定死刑?》(以上皆幻冬舍新書)、《判決的技術》(小學館101新書)、《寫給裁判員的刑法解讀本》(學研新書)、《由你來審判!從〈罪與罰〉到〈1Q84〉》(日本經濟新聞出版社)、《Shall we judge?裁判員制度Q&A 200》《我也辦得到的刑事審判》(以上皆Parody社)等,作品豐富。

審訂者簡介

沈伯洋(撲馬)


  撲馬,本名沈伯洋,UCI犯罪學與法律社會學博士。現為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以及臺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本為律師與補習班老師。作為體制的既得利益者,試圖用學識和行動翻轉既有結構。

譯者簡介

詹慕如


  自由口筆譯工作者。翻譯作品散見推理、文學、設計、童書等各領域,並從事藝文、商務、科技等類型之同步口譯、會議、活動口譯。

  臉書專頁:譯窩豐<www.facebook.com/interjptw>
 


目錄

導讀
【李茂生】關於「死刑」,沒有人能置身事外!
【朱家安】「代理復仇」能證成死刑嗎?
【江鎬佑】你支持死刑嗎?如果是,請用森炎這種方式支持!
 
前言
 
序章 市民判斷死刑的意義
隱藏在市民裁判中的觀點
標榜合作的「動員令」
裁判員必勝的機制
裁判員審判為市民的抗爭手段
開放的社會與死刑
 
第一章   死刑的二律背反
死刑存廢問題的二律背反
人命與人權尊重的二律背反
與戒律「不可殺人」的關係
剝奪生命可以「償還」嗎?
「目的=手段」的假象對立
為了開啟新的死刑論
 
第二章 死刑論的時代侷限
「以眼還眼」──同態報復為限制原理
近代啓蒙期的死刑思想
「竊盗處以絞首刑」的時代背景
死刑肯定論者貝加利亞
監獄不完備導致的本末倒置
 
第三章 死刑的所有根據
哲學家如何思考死刑?
應報刑──罪行的大小與刑罰的輕重
教育刑──危險性與改善更生
一般預防──威嚇與儆戒
特別預防──防止再犯與社會防衛
重罪再犯與終身刑
身體刑與自由刑
關於死刑之前近代性的對立
法律與權利的「關鍵」──德西達的死刑論
人類社會與死亡的不安──黑格爾、馬克思、海德格、巴代伊、傅柯
作為社會制度的死刑
 
第四章   是否該因冤罪問題而廢死?
英法的「反輿論式」廢死
死刑執行後發現的嚴重冤罪──英國埃文斯事件
平行的論戰
輿論能否凌駕冤罪不正義之上?
儘管如此,依然持續死刑制度的理由
不正義之比較的不可能
 
第五章   死的權力之全貌
從正義論到權力論
死刑與傳統權力
死刑與近代工業社會
排除邏輯的產生
淨化的悖論
和緩且合理的權力之可怕
資本主義與集團規律化
規律訓練與刑事司法
日本的刑事司法何以令人絕望?
難以用正義與否來斷定的討論
通往市民死刑論的路徑
 
第六章   被害人的復仇情感是否野蠻?
作為刑罰淵源的應報刑
被害人的復仇權
復仇是野蠻還是偉大?
作為一種復仇替代品的死刑
保護被害人的構圖
支撐死刑的社會共感
忽視被害人情感的死刑
被害人情感被迫讓步的情況
令人深思死刑意義的前額葉白質切除術殺人事件
 
第七章 人數基準是否有意義?
「殺害多人判處死刑」的根據
僵化的人數基準
連續殺人與單一殺人的比較
 【愛知縣兩名交往女性命案】
 【沖繩女中學生命案】
縱火、爆炸案件──同時多數殺人
 【館山住宅縱火四人燒殺事件】
 【熊谷養雞場宿舍保險金的縱火殺人事件】
人數基準與被害人情感的分裂
「罪與罰比例原則」的意義
隱藏的統計思考
死刑的點數計算
被害人數的意義何在?
 
第八章 惡性能否成為根據?
犯罪者的惡性與生命刑的關係
死刑法理「難以去除的犯罪性向」
重罪再犯與生命的抹殺
往內在傾向傾斜的死刑
否定生命價值的司法
權力式司法的矛頭──犯人的家人處境
被害人的復仇原理與加害者的惡性原理
「消滅罪惡」的思想病理
惡性原理帶來的死刑矛盾
 
第九章 期待死刑的「安全社會」
何謂安全社會?
「人身安全」與「安全社會」的差異
「安全與死刑」的正義論
什麼是安全的矛盾律?
現代福利社會與權力的改變
管理社會的新權力
現代思想「從自由到安全」的轉移
死刑的第三原理
社會防衛的界限
 
第十章 絞刑、電椅、毒氣室、藥物──死刑執行的方法論
絞刑違憲論
「人道死刑」的悖理
心神喪失狀態下的死刑停止
死刑執行方法的法制史
死刑的感動與啟發──日本的死刑執行
「悔改而死」的欺瞞
連死亡方法都企圖控制的貪婪權力技術
 
第十一章 內亂與死刑
另一種死刑原理
班雅明《暴力的批判》
內格里的革命論
暴力裝置的等式
奧姆審判為一場司法戰爭
司法戰爭的敗者
 
第十二章 戰爭與死刑、國際社會與死刑
「戰爭=死刑」的關係論
戰爭作為一種祭典
國際正義分裂症
何謂日本死刑的獨特色彩?
死刑廢止的國際潮流
從世界視野看日本的死刑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