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05年1月1日起最新稅法內容修訂並增補
.考量個人如未及出售即死亡,繼承人取得房地之時點及原因並非其所能控制,允宜將被繼承人取得時點納入考量,排除適用,以符合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新制日出原則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轉型之立法意旨
.停徵個人部分證券交易所得稅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年限適用方式
.修正營業稅罰鍰計算單位為「新臺幣」並修訂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罰鍰裁罰倍數及金額上限
作者簡介
李娟菁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 財政學系 博士
現任
.銘傳大學 會計學系 專任副教授
經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副教授
陳妙香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 財政研究所 碩士
現任
.中國文化大學 會計學系 專任副教授
經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副教授兼任系主任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 主任
證照
.94年 記帳士及格
.69年 財稅行政 高考及格
.67年 財稅行政 普考及格
Chapter 1 稅捐稽徵法
Chapter 2 綜合所得稅
Chapter 3 營利事業所得稅
Chapter 4 所得稅之稽徵
Chapter 5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
Chapter 6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Chapter 7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Chapter 8 遺產及贈與稅法
Appendix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