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您忘记密码了吗?
1,572,102 本书已上架      购物流程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有店 App


当前分类

浏览历史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文社科 > 歷史 > 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
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
上一张
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
下一张
prev next

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

作者: 秦濤
出版社: 遠流
出版日期: 2013-10-01
商品库存: 点击查询库存
以上库存为海外库存属流动性。
可选择“空运”或“海运”配送,空运费每件商品是RM14。
配送时间:空运约8~12个工作天,海运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配送时间不包括出版社库存不足需调货及尚未出版的新品)
定价:   NT350.00
市场价格: RM53.24
本店售价: RM47.38
促销价: RM46.85
剩余时间: 请稍等, 正在载入中...
购买数量:
collect Add to cart Add booking
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央視《法律講堂》最年輕的主講人秦濤繼暢銷書《權謀至尊司馬懿》後又一力作
*本書獲中國《法治週末》評選為2012年度十大法律圖書


  法律史的真諦在於傳播法律文化,在於用傳統法律中優良的「文」,如仁義、孝慈、誠信等,去「化」天下,使天下人在不知不覺中變得仁義、孝慈、誠信,「潤物無聲春有功」,此文化之功也。在這種研究模式的推動下,將高深的問題通俗化,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數千年一脈相承的良法美意,方能為大眾所喜聞樂見,進而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口耳相傳的素材。「昔日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法律史學遂展現出「文而化之」的功用矣!

  《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之著,可謂是這方面的大膽嘗試。其以「別笑」二字為題,或許正是對譏笑者的宣言:一部能讓平頭兒百姓讀懂的法律史,你笑也得這樣寫,不笑也得這樣寫,不服你整一個出來瞅瞅!其以自身為線索人物,引領讀者游息於上古至清末五千年的法律現場,令人如臨其境,往往怦然心動;所言所論,既古樸莊重,又幽默清新,讀之莫不捧腹;所思所想,既有正史為證,又有自由心證,更是才情學識的自由揮灑。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秦濤


  江蘇常州人,少好文史,小學二年級通讀《三國演義》及《新華字典》,至今引以為傲。現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史專業,為博士研究生。主要學術論文有《蜀漢法制考略》、《名法之治三題:正統、思想與世家》等,另在報刊發表歷史散文多篇。2012年起擔任央視《法律講堂》主講人,口才便給,每自以為「說的比唱的好聽」。作品有《權謀至尊司馬懿》等。
 


目錄

□《實用歷史叢書》出版緣起
□本書閱讀指南

一、傳說時代:從洪荒中走來

  一塊板磚引發的血案

  鐵面無私皋青天

  廌

  換了外國怎麼審

  五刑

  刑起於兵,法起於律

  死而不亡蚩尤族

  邊立法邊造字

  首例問責制和遲到處罰

  諸神隱退,裝神弄鬼

二、夏商西周:上古的光榮與夢想

  神與王的矛盾

  以德配天

  齊魯鬥法

  第一個隱喻

  第二個隱喻

  周公制禮

  法律是什麼

  在西周生活

  在西周犯罪

  一個案子了結西周

三、春秋戰國:白金時代的破與立

  二屍三命案

  子產鑄刑書

  鄧析之死

  最低共識

  道家無為

  儒家教化

  墨家無別

  法家法治

  提前出現的終結者

  春秋戰國的視野

四、秦:法治的理想國?

  給你三個選擇

  秦國御前會議

  舊制度與大變法

  變法的後話

  我們曾經有過選擇

  秦朝御前會議與政府保姆論

  秦朝的N種死法

  竹片上的法律

  清算秦王朝

五、漢:時間中止了

  漢朝的抉擇

  道家大放異彩

  法儒再出江湖

  為皇帝立憲法

  春秋決獄

  趙娥手刃仇人案系列報導

  復仇!復仇!

  張成之子遇赦殺人事件

  黨錮之獄傾人國

六、魏晉南北朝:中世紀並不黑暗

  死在三國

  一個判例的誕生

  一肚皮古義的《新律》

  不識《泰始律》,讀盡法律也枉然

  法治及其儒家資源

  人治法治三層次裁決機制

  脫胡入漢《北魏律》

  南北朝的法律世界

七、唐宋:百川歸海的中華法系

  隋律興亡紀實

  三省六部制

  其實,我是一個演員

  一個虛構案例的唐朝命運

  我們曾經天下第一

  狄仁傑vs來俊臣

  十三歲少女殺人未遂事件

  包青天與大宋提刑官

八、明清:幾度夕陽紅

  明朝那些法兒

  老朱的群眾路線

  錦衣衛.東廠

  原法

  清朝法制過眼錄

  三千年文禍

  歷史在這裏轉彎

  未完待續

審查報告/睡龍先生(龍大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