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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一群本土社工的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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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一群本土社工的看見

作者: 黃心怡、謝子瓔、劉于瑞、宋名萍、蕭丞芳(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團隊)
出版社: 啟示
出版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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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夫妻畢業了,父母可以重考深造!

曾經在婚姻中痛苦掙扎的雙方,
為了孩子的福祉,仍須一起努力成為「合作父母」;
「親子會面」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本書十個親子會面的故事,來自法院社工們最深的反思與看見,
詳述了大人和孩子的心路歷程,
讓愛孩子的當事人,可以重新學習與成長。

一對難以共處的夫妻離婚後,兩人可以成為仇人、不相往來形同陌路,也可以維持淡淡友誼。倘若兩人共有子女,必須考量孩子的養育、教育和人格成長;仇人或陌路都無法合作,更無法有效達成親職。因此,分手之後,如何重新定位兩人的關係,讓孩子的損傷減至最低、親子之間的親情臻至最高,考驗著當事人的成熟度,和周邊的人理解、支持的程度。
父親和母親都是孩子無可取代的珍寶和權利,大人可以選擇離婚,但不該就此決定孩子今後沒有母親或父親。
合作父母不是本能,需要後天學習,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兩人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而離婚後,為了讓孩子生活穩定,多半安排孩子與一方同住,另一方則有探視的權利與機會,我們稱之為「親子會面」。
事實上,在完全不想見對方的面,但卻要釋出善意祝福對方跟孩子的關係,這是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課題。如何在親子會面的過程中,讓父母放心、孩子也安心,更是一大考驗與挑戰。
透過本書,讓在法院協助親子會面的社工告訴你,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心怡、謝子瓔、劉于瑞、宋名萍、蕭丞芳(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團隊)
我們是一群在法院第一線、協助過無數家庭紛爭的社會工作者。
除了看見家暴被害者的傷與痛,也看見施暴者的挫敗和心聲;我們發現家暴不只有一種面貌,因為家庭成員的因應方式,往往造就不同的結果。家事事件法通過、家事服務中心成立後,我們進一步走入面臨離婚、爭取監護權的家庭中,著手推動「未成年子女親子會面」的工作。
經過無數研習和討論,我們將工作中的行動研究和心路歷程,寫成文字紀錄、匯集成書,希望幫助面臨家庭離異風暴的大人及孩子們。

◆關於現代婦女基金會
三十多年來,現代婦女基金會始終站在社會需要的角落,陪伴長年受創的受暴家庭、父母高衝突下,傷痛說不出口的孩子,以及身心交瘁的性暴力倖存者,協助他們在生命最困難的時刻,跨越創傷、長出力量。    
期盼您的持續支持,讓孩子的生命得以翻轉,家庭重獲安全,攜手改寫 每一個創傷故事的結局!若您讀完本書,期待更進一步了解如何成為合作父母,可洽詢您所在縣市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

◆本書總策劃及校閱
鄭玉英博士,資深心理師
專長:婚姻輔導、家族治療、創傷治療,並於2015年榮獲「台灣心理治療與心理衛生年度聯合年會」頒發終身成就獎。


目錄

〈專文推薦〉 離婚不只是簽字/江文賢
〈專文推薦〉 法院的孩子怎麼了?/李莉苓
〈專文推薦〉 愛,永遠不只是自私的付出/姚淑文
〈專文推薦〉 走出困境的智慧/范國勇
〈專文推薦〉 總有一天/賴芳玉
〈短語推薦〉 各方的感動與迴響
〈導  論〉婚姻緣盡,親情仍濃──分手後的「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

第一章 「合作父母」的精神與「親子會面」的展現
第二章 父親的獨白:一個過來人的自述
第三章 母親的心聲:一個過來人的掙扎
第四章 媽媽比不上保母嗎?
第五章 得到,從學會放手開始
第六章 一年,只能和女兒相聚48小時!
第七章 難解的爭奪戰
第八章 我愛爸爸,也愛媽媽
第九章 其實,我也是有爸爸的!
第十章 原來我爸爸不是壞蛋!
第十一章 揹著父母婚姻十字架的孩子
第十二章 從「家庭系統」和「依附關係」理論看離婚階段的親子關係
第十三章 法院裡的親子會面服務        
第十四章 親子會面協調員的角色與處境

附錄一 對方為不適任父母,還要合作嗎?
附錄二 當有新戀情時
附錄三 如何跟孩子說我們離婚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