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式概念說明
要寫書怎麼不用考生的心情在寫書?筆者撰寫本書時,心心念念「如果我是考生,我需要怎樣的書」,某程度就是寫給「過去還是考生的自己」看,而延續筆者過去做「摘要筆記」的習慣在寫,將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精華呈現於內文中。
學說見解剖析
如果將學說表述直接複製貼上,是否不利理解?本書盡可能捨棄團塊式陳述,而將學說概念分層次而表列於文中,俾利讀者快速理解差異處(如:甲說訴訟標的為何?判決效力主觀範圍為何?乙說訴訟標的為何?判決效力主觀範圍為何?)。但必要之處,仍予以詳細說明。
實務見解彙整
實務見解很重要,但如何妥適運用於考試?實務見解不僅係將來執法或執業必備之前提知識,亦係思辨及解題之素材,從而,本書精選各編相關重要見解,濃縮呈現於內文,並將原文附註於註腳,於重要或不易理解之處,尚附上解析說明,期能便利讀者吸收,有助於成為思辨素材,加入於考卷的論述之中。
本書特色
適用對象
欲深入研讀民事訴訟法之考生
使用功效
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以達融會貫通之效
改版差異
依照111年修法修訂內容
讀者推薦
109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上榜生林o宏 誠摯推薦
我最推薦宋定翔老師的書,老師不愧是前幾年的律師榜首,寫得書淺顯易懂,但又蘊藏了深厚的底蘊在內,我有買齊老師全套的書籍,只能說讀起來真的是非常舒服,並且帶給了我非常多的啟蒙,從基礎的民事法知識到如何活用這些知識,從而破題並解題,這都要歸功於老師的書籍,老師願意寫出這麼多這麼棒的書造福考生,真的是佛心來的。
作者簡介
宋定翔
學歷
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經歷
2016年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榜首
執業律師
授課班系
台北保成補習班
高雄學儒補習班
著作
民法(總則)體系解題課
榜首的四堂民法解題課
老師解題 民法(財產法)
老師開講 民事訴訟法(上、下冊)
老師解題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爭點combo list
第七編 訴訟之終結/001
第一章 依當事人意思之終結/005
第一節 概論/005
第二節 訴之撤回/006
第三節 訴訟上和解/012
第四節 請求之捨棄及認諾/019
第五節 起訴後之調解/021
第二章 法院之終局裁判/028
第一節 概論/028
第二節 裁判之種類/028
第三節 裁判之程序/036
第四節 判決之範圍/038
第五節 判決之確定/040
第六節 確定判決之效力/043
第七節 外國法院確定判決之效力/086
第八節 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086
第八編 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113
第一章 概論/115
第二章 一般聲明不服制度/116
第一節 概論/116
第二節 上訴程序概說/116
第三節 第二審程序/125
第四節 第三審程序/154
第五節 抗告程序/175
第六節 大法庭制度/180
第三章 特別聲明不服制度/207
第一節 概論/207
第二節 再審之訴/207
第三節 變更確定判決之訴/224
第四節 第三人撤銷之訴/227
第九編 簡易與小額訴訟程序/235
第十編 督促程序/261
第十一編 保全程序/283
第一節 概論/286
第二節 假扣押程序/289
第三節 假處分程序/317
第十二編 公示催告程序/331
第十三編 家事事件法/343
第一章 概論/345
第二章 家事程序之基本原則/365
第三章 家事事件之程序主體/374
第四章 家事調解程序/380
第五章 家事訴訟程序/386
專題:離婚事件之再審當事人/402
第六章 家事非訟程序/409
專題:扶養事件之審判/433
專題:宣告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451
第七章 家事執行程序/464
第八章 家事事件之其他實務見解/465
第十四編 勞動事件法/469
第一節 概說/471
第二節 勞動事件法概覽/473
第三節 相關立法例/488
第四節 勞動事件法/495
第十五編 商業事件審理法/585
第一節 經營權爭奪案例/587
第二節 商業事件審理法簡介/593
第三節 商業事件審理法速覽/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