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其本性人是有理性的動物”,這是亞里斯多德最為著名的哲學斷言之一。應該如何理解和闡釋這一主題呢?本書以亞裡十多德思想為起點,借助康得和維特根斯坦的諸多洞見展開討論,落腳於人類的遵守規則活動之上。與之對照,儘管在人工智慧時代機器貌似也能夠遵守規則,但這僅僅是單純因果機制中的一個環節。它們所依據的是“原因”而非“理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規範性活動。人類遵守和改變規則的活動,雖然涉及因果關聯,但本質上不是一種因果機制,而是基於內在的、規範性的辯護關係建立起來的技術、習悟或習俗,以及制度。
韓林合
主要著作有《<邏輯哲學論〉研究》、《分析的形而上學》《虛己以遊世——〈莊子〉哲學研究》《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解讀》《遊外以冥內——郭象哲學研究》等;主持編譯八卷本《維特根斯坦文集》;主要譯作有《邏輯哲學論》、《哲學研究》、《純粹理性批判》等。
引 言
第1章 亞里士多德:人是有理性的動物
1.0 基本概念
1.1 靈魂之定義
1.2 靈魂能力及其統一性
1.2.1 營養能力
1.2.2 感性
1.2.3 理性
1.2.4 其他靈魂能力:想像力、欲求能力和位置運動能力
1.2.5 靈魂能力的統一性
1.3 靈魂與身體
1.4 靈魂與生命
1.5 人是有理性的動物
1.6 人是城邦動物
第2章 康得:人是擁有規則和原理能力的動物
2.1 心靈能力
2.1.1 感性
2.1.2 知性和想像力
2.1.3 理性
2.1.4 欲求能力
2.1.5 感受力和判斷力
2.2 人是擁有規則和原理能力的動物
2.3 人是擁有道德性的動物
第3章 一種維特根斯坦式的人性觀:人是遵守規則的動物
3.1 理由與原因之區分
3.1.1 維特根斯坦論理由與原因之區分
3.1.2 麥克道爾論兩種邏輯空間之區分
3.1.3 康得區分開了理由與原因嗎?
3.1.4 理由之分類
3.2 規則與規範
3.2.1 維特根斯坦論規則之“界定”及其分類
3.2.2 當代哲學家論規則及其分類
3.2.3 規則與規範
3.3 規則之遵守:一種規範性的辯護關係
3.3.1 辯護關係
3.3.2 規範性的辯護關係
3.3.3 遵守規則活動中的規範性與因果性
3.4 遵守規則與齊一性、規則性、一致性
3.5 遵守規則之社會性及人之社會性
第4章 人性與教化
4.1 維特根斯坦論遵守規則能力及教化
4.2 貝克和哈克對維特根斯坦相關觀點的錯誤解讀
4.3 麥克道爾論人性:第二自然的自然主義
4.4 郭象的人性觀:習以成性,遂若自然
結束語